宣恩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宣恩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宣恩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副局长徐远安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更新维护,有问题及时沟通、对接、整改,全年无申请公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上级通报和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无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许可决定45035项,行政处罚决定631项,无行政强制决定。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0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32.67(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文件精神学习理解不够、联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平台维护不够及时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整改,具体平台操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与县大数据管理局和融媒体中心保持有效沟通对接。2022年,因指挥中心事务繁琐,有时对信息公开栏目未巡查到位,偶尔出现栏目未及时更新的情况,在县大数据管理局的督促指导下,均及时进行了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等相关情况;2022年度共办理议案提案4件,均为提案,其中主办3件、会办1件,均按期办结;无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宣恩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