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宣恩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副局长徐远安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更新维护,有问题及时沟通、对接、整改,全年无申请公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上级通报和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无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许可决定45035项,行政处罚决定631项,无行政强制决定。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03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3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32.67(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文件精神学习理解不够、联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平台维护不够及时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整改,具体平台操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与县大数据管理局和融媒体中心保持有效沟通对接。2022年,因指挥中心事务繁琐,有时对信息公开栏目未巡查到位,偶尔出现栏目未及时更新的情况,在县大数据管理局的督促指导下,均及时进行了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等相关情况;2022年度共办理议案提案4件,均为提案,其中主办3件、会办1件,均按期办结;无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宣恩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