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要善用“互联网+”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07-10
脱贫攻坚要善用“互联网+”

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利用自媒体、电商等平台网络直播销售农产品。近日,淘宝利川特色馆就开展了一场扶贫助农网络直播活动,当场关注人数达到1.4万,直播销售富硒土豆2000余单,8吨硒土豆全部售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时指出:“如果思维方式还停留在过去的老套路上,不仅难有出路,还会坐失良机。”相较于“图片+文字”的传统模式,网络直播这种“互联网+”扶贫模式,所需成本较少,农民可以直面市场,产品销售更直观,消费者更放心,能有效打开农产品销路。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期,“互联网+”扶贫模式更值得推广。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州宽带进村入户工作基本完成,为“互联网+”在农村推动实施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应尽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冷链物流、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有效带动更多农产品优质优价出村,实现农民增收。

提高贫困群众运用“互联网+”的能力。群众能否共享信息化红利,取决于对互联网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一方面,优先从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返乡创业人员中选聘村级信息员,普及电脑、手机上网的基本知识;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合作社负责人等带动力量,他们对信息接受能力强,由他们现身说法,开展互联网应用相关培训,能带动更多群众成为懂网络、用网络的新时代农民。

扶贫干部多一些“互联网+”思维。作为基层“领头雁”,扶贫干部要始终保持“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加强自身学习,克服思路、方法上的本领恐慌,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思维武装自己,扎实掌握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规律,为贫困群众服好务。在此基础上,立足本地特色,深挖优势产业,科学指导和帮扶贫困群众运用“互联网+”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