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1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供给、市场不能出问题。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州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为:播种面积553.52万亩、总产量28.82亿斤。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县市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予以分解下达。各县市要切实扛起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按照播种面积、产量只增不减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田,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全面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基本盘”。

附件:2021年全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附件

2021年全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  市

种植面积(万亩)

产量

(亿斤)

总面积

其中水稻

全  州

553.52

70

28.82

恩施市

89.12

4.58

4.11

利川市

115.32

25.56

6.27

建始县

73.92

4.61

4.09

巴东县

90.79

2.78

4.02

宣恩县

46.27

8.32

2.35

咸丰县

68.23

10.82

3.96

来凤县

43.11

12.21

2.61

鹤峰县

26.76

1.12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