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恩施市民政福利中心等6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1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恩施市民政福利中心等6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今年4月,全州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恩施市民政福利中心等6家单位(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为进一步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恩施市民政福利中心等6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主管部门和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责、定时,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节点,确保整治效果,对本系统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为隐患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各隐患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曝光,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要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隐患进行深度报道和持续挖掘,扩大影响力,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效果。

三、强化工作督导。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县市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整治不力或拒不整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对因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请各县市于2021年5月30日前向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并每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联系人:李伦,电话:8299976,18872795855;邮箱:3591885800@qq.com。

附件:2021年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

2021年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

行政辖区

单位(建筑)名称

            单位简况

隐患基本情况(隐患部位、具体隐患、判定依据)

责任单位

督办部门

整改期限

1

恩施市民政福利中心(1号楼、儿童福利院)

地址:恩施市旗峰大道新大堰

1号楼:

占地面积:1027.75平方米

建筑面积:6198平方米

层数:地上5层,地下1层

高度:22.6米

使用性质:老年人照料设施

儿童福利院:

占地面积:2307平方米

建筑面积:5084.14平方米

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地上1至3层为儿童活动用房,地下1层为食堂、餐厅)

高度:11.85米

使用性质:儿童福利院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7.7.2)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7.4.6)

3.室内消火栓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7.4.3)

4.室外消火栓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7.4.2)

5.消防用电未达到二级供电负荷要求。(7.6.1)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恩施市人民政府

州民政局

2021年10月31日前

2

建始县第一中学(科技楼)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团结路2号

占地面积:1798.29平方米

建筑面积:地上10993.15平方米,地下240平方米

建筑高度:34.85米

使用功能:学生实验及电脑教学、综合办公

1.东侧防烟楼梯间在首层未设置防烟前室或形成扩大的前室;(7.3.2)

2.楼顶送风机故障,无法手动、自动启动;(7.5)

3.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管道破裂漏水导致高位水箱、系统管网内无水);(7.4.3)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联动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7.7.3)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建始县人民政府

州教育局

2021年8月15日前

3

巴东县康乐老年公寓(1号楼、2号楼)

地址:巴东县官渡口镇(神农新区东侧)

占地面积:共1260平方米

建筑面积:1号楼2572平方米、2号楼2644平方米

层数:地上4层

床位:120张

高度:17.4米

使用性质:养老院

1.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内无水; (7.4.3)

2.湿式报警阀组放水阀开启后,未能联锁启动喷淋泵;(7.4.6)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瘫痪,不能正常运行;(7.7.2)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7.8.2)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巴东县人民政府

州民政局

2021年11月30日前

4

湖北杰跃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厂房)

地址:宣恩县椒园镇双创产业园9号楼

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层数:地上5层(第1层为仓库,第2、3层为生产车间,第4层空置,第5层为公司行政办公用房)

高度:28.5米

使用性质:劳动密集型企业

1.生产厂房内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未接通水源,不能正常使用;(7.4.3)

2.生产厂房内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未接通水源,不能正常使用;(7.4.6)

3.生产厂房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7.2)

4.2楼厂房内设置的中间仓库未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7.2.3)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宣恩县人民政府

州经信局

2021年12月1日前

5

咸丰县高乐山镇第一民族小学(附属幼儿园)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晨光村六组

占地面积:6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2133.28平方米

层数:地上4层

高度:14.6米

班级数:5个班

使用性质:幼儿园(中型)

1.未设置消防水池;(7.4.1)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仅高位消防水箱供水,不能正常使用;(7.4.2、7.4.3)

3.室内消火栓系统未设置消防水泵,栓口动压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小于10米;(7.4.3)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仅屋顶消防水箱供水,未设置消防水泵;(7.4.6)

5.未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7.7.2)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咸丰县人民政府

州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前

6

鹤峰社会福利院(福寿楼)

地址:鹤峰容美镇庙湾村2组(云南庄桥头)

占地面积:603平方米

建筑面积:2409平方米

层数:4层

高度:13米

使用性质:老年人照料设施

1. 室内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7.3.2)

2. 疏散走道、楼梯间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应急照明灯具(或照度不满足要求);(7.3.6)

3.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门,且未向疏散方向开启;(7.3.9)

4.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标准(水压、水量严重不足,不能正常使用);(7.4.3)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喷水强度、末端试水水压均为0);(7.4.6)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联动控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7.7.3)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3.3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鹤峰县人民政府

州民政局

2021年

12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