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与爱同行惠游湖北远方与诗尽在恩施”活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7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与爱同行惠游湖北远方与诗尽在恩施”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方案

为推动恩施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根据省委、省政府开展“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州人民政府决定举办“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坚持州县联动、内外联动、政企联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面向全国实行A级景区门票免费、感恩回馈、旅游惠民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带动相关服务业回暖,不断畅通经济循环,助推全州旅游业恢复振兴。

二、活动时间

2020年8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按照“州级统筹、县市主体”的运作机制,全州上下联动、全域行动,开展“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

(一)启动仪式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在省启动仪式当日,同步举办“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启动仪式,发布旅游惠民政策,介绍游览精品线路和产品。

(二)全州A级旅游景区对全国游客免费开放

1.时间:2020年8月至12月

2.优惠对象:全国疫情低风险地区的游客。

3.全州A级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免费开放,门票优惠为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二次消费、景区内交通等费用。对游客人数超过去年同期水平的,按照去年同期游客人数及票价的50%,对参与免费活动的景区给予补贴;对游客人数未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按照实际游客人数及票价的50%,对参加免费活动的景区给予补贴。

4.活动方式:全州所有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按照每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50%进行预约。

5.预约形式:依托“智游恩施”(一部手机游恩施)平台布置“惠游湖北恩施专场”活动页面和预约平台,活动页面链接到湖北省的活动主入口。普通游客按目的地进行预约,团队游客由旅行社预约。

(三)旅行社“引客入鄂”“引客入恩”奖励

1.落实“引客入鄂”奖励政策。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旅行社,分包机包列旅游团队奖、包车船等旅游团队奖、小型旅游团队奖、组团贡献奖等四种方式予以奖补。实施期限为2020年8月至12月。

2.落实《恩施州关于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的措施》(恩施州防指办文〔2020〕74号),对州内旅行社“引客入恩”进行奖补。奖补截止期限为2020年9月底。

(四)推出一批旅游线路产品

顺应疫后旅游消费新需求,结合节日、健康、避暑、研学、探亲、文化等主题,设计并推出一批特色旅游线路。

(五)全面开展“文化进景区”活动

组织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进重点景区活动,推动非遗、文艺演出、文创活动进景区,营造热烈、祥和氛围,丰富游客精神文化生活。

四、宣传推广

(一)活动预热宣传

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同步开展“抖”爱恩施——我为恩施代言、“恩施,我想对你说”短视频大赛、“百家主流媒体看恩施”等活动。

(二)启动仪式宣传

全媒体广覆盖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邀请省、州主流媒体、网络媒体等全媒体,挖掘启动仪式亮点,报道活动成效。

(三)活动宣传推广

通过全媒体推广文旅产品、开展喊话互游、编印“恩施文旅掌中宝”宣传册等,全面及时宣传恩施州惠民旅游政策措施,结合暑期、州庆、中秋、国庆等节点,推介旅游产品线路等信息。

(四)客源市场推广

在武汉市场开展以快闪为主要内容的促销活动,吸引武汉市民来恩施休闲避暑。参加省委宣传部举办的“加快湖北旅游业恢复振兴”系列新闻发布会,推介恩施州旅游资源和线路产品。适时到重庆、杭州、天津等骨干客源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促销活动,组织客源。

五、资金保障

各县市负责对A级旅游景区的考核结算。A级旅游景区补贴按照财政补贴50%、景区优惠50%的原则实施。A级旅游景区补贴和旅行社奖励资金筹措、分配方案由州财政局、州文旅局会商,报州政府批准后联合下发。

旅行社“引客入鄂”“引客入恩”奖补的考核采取专项审计方式进行。严禁虚报、冒领、套现等行为。

六、职责分工

成立“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州长高敬佩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文旅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琳

成员:杨洪安、刘俐萍、邓亚敏

职责:制定方案,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省文旅厅进行对接与沟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传推广组

组长:杨洪安

成员:粟勇、贾继璠、周清、燕冰、邓亚敏

职责:制定宣传推广方案;负责各项宣传推广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协调相关媒体资源,做好活动前期预热宣传、启动仪式及后期宣传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提升组

组长:刘俐萍

成员:州文旅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消防救援支队、恩施机场、恩施火车站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疫情防控;负责旅游市场和服务质量监管,处理游客投诉;指导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开展员工培训;指导各县市、机场、火车站、各旅游企业开展环境大整治行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资金保障组

组长:涂燕琼

成员:邓亚敏、徐忠碧、谭祖庆

职责:落实奖补资金和宣传促销经费;制定旅游景区补贴和旅行社奖励资金筹措、分配方案;指导县市落实景区补助资金;负责旅行社奖补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责,紧密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州旅游发展与安全工作专班要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严肃纪律。各级各部门和相关文旅企业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要强化市场监管、安全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安全出游、舒心旅游。

附件:1.“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宣传推广方案

2.“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附件1

“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宣传推广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活动主题,进一步落实《恩施州2020年旅游宣传策划方案》,坚持整合资源、联动宣传,创新方式、创意宣传,借势借力、全媒宣传,打好组合拳,扩大影响力,提升恩施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助力旅游产业恢复振兴。

二、宣传时间

2020年8月至12月。

三、宣传内容

(一)开展四项活动

1.“抖”爱恩施——我为恩施代言。以全民参与的形式,用短视频记录和分享恩施州自然风光、民族文化、特色美食、旅游体验等,从中选出优质视频创作者为恩施文化旅游代言,展示恩施州独特丰富的文旅形象。

2.“恩施,我想对你说”短视频大赛。开展恩施旅游短视频大赛,评选优秀作品并给予一定奖励,扩大恩施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百家主流媒体看恩施”采风。邀请全国市州报记者、2019年恩施旅游客源地前100名地区主流媒体记者,到恩施旅游采风,讲好恩施旅游故事。

4.组织系列文体赛事。持续放大宣恩水运会、利川山地马拉松比赛、巴东野三关马拉松比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影响力,探索组织登山大赛、自行车大赛、滑雪比赛等,以赛事活动带动旅游市场。

(二)推出六类特色旅游线路

1.节日主题游。针对州庆、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推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色游、“致敬军人”巩固国防游、“爱上恩施”土苗风情游、“牵手相伴”爱情体验游、“重阳敬老”和谐家庭游、“爱我中华”大好河山游、“来恩施过土家年”民俗文化游等一批主题鲜明的精品线路。

2.健康主题游。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为主题,推出相关旅游线路,吸引上班族组团旅游。倡导工会会员利用节假日携带家属在州内旅游。

3.避暑主题游。以“跟风玩一夏”为主题,利用各县市山水资源、气候特点,推介消夏避暑旅游线路,吸引游客前来恩施避暑度假。

4.研学主题游。以“知行合一”为主题,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推出适合学生研学的旅游线路,广泛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活动。

5.探亲主题游。充分发挥各地恩施商会的桥梁作用,邀请恩施在外人士回乡探亲旅游,感受家乡发展变化。

6.文化主题游。围绕唐崖土司遗址、利川大水井、宣恩彭家寨等文化遗产,推介文化体验旅游线路。

(三)多措并举营造浓厚氛围

1.开设专题专栏。全州各级报纸、电视、广播及所属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重点围绕“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和恩施州自然资源禀赋、文旅企业疫后重振政策、各项旅游惠民措施及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进行多形式、立体式宣传。

2.进行市场访谈。邀请文旅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电视、报纸、网站、广播访谈,推介旅游资源,介绍疫后重振举措,坚定旅游业重振信心。

3.推出公益广告。统一设计制作主题图片、广告标语、宣传短片,并在全州各级电视开机页面、移动客户端开机页面、网站首页、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推出。

4.开展直播推介。利用各类直播平台,采取文艺节目展演、旅游推介、直播带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网络直播活动,推介恩施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

5.媒体互动宣传。通过全省市州媒体联盟渠道,组织一批文字、图片、视频等宣传素材,在省内地市主流媒体集中推出。同时在州内媒体开辟专题,转载相关报道,放大宣传效应。

6.做好对上宣传。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的对接,积极邀请中央、省级主要媒体到我州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展示我州加强旅游产业疫后重振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成效经验。

7.开展社会宣传。利用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宣传橱窗、楼宇电视、电影院、公交车、出租车、短信平台、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等载体和场所,适时推送相关信息,组织驻村“尖刀班”专题宣讲,推介文化旅游资源。

8.加强形象宣传。加大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旅游宣传广告投放力度。同时,在省内其他兄弟市州投放广告。

四、宣传安排

(一)启动仪式现场活动

举办“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启动仪式,发布恩施州惠民旅游政策,介绍免费门票预约方法。邀请湖北日报恩施记者站、恩施日报、恩施电视台、本地自媒体对启动仪式进行新闻报道。

(二)参加鄂西专场新闻发布会

参加由省委宣传部举办的鄂西专场新闻发布会,聚焦“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主题,介绍恩施州特色旅游资源和优惠政策。

(三)持续全媒体宣传(8月—12月)

1.开展喊话互游。在“惠游湖北”的统一宣传下,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向兄弟市州发出喊话互游邀请,重点推介恩施旅游产品。

2.“畅游大荆楚,跟‘鄂’来打卡”网红直播。根据省统一安排,集结州内各级媒体平台网红主播,以直播真人秀的形式进行体验直播,采取“景区+园区+酒店+餐饮+购物+娱乐”等形式,宣传推介恩施丰富文化旅游资源。

3.平台宣传持续发力。依托恩施州本地媒体,对“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专场活动进行持续性报道,不断挖掘活动中的亮点。依托百度平台,持续做好“宝藏恩施”内容分享。依托新浪平台,开设“带着微博去恩施”话题,吸引更多年轻群体来恩施打卡。

附件2

“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细化管理措施,科学精准防控,压实防控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把组团关口,严把进入关口,严防输入病例,严防聚集感染,确保疫情防控形势平稳。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组织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公共文化场馆全体从业人员,以及旅游客运司机、执业导游每隔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确保所有上岗工作人员应检尽检。

(二)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文旅部、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指南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指引。各县市设置疫情临时隔离点,就近指定定点救治医院,公布疫情报告和处理专线电话。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文旅行业监管工作专班督导县市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抽查检查。各县市要组织专班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等场所和市场主体开展常态化防控全覆盖检查指导,对不规范的场所和市场主体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依法处置并暂时。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场所要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发现疫情应当及时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并暂时场所。

三、防控重点

各相关场所要严格执行各类疫情防控指南,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落实疫情防控“五有”要求。

(一)旅行社防控措施

1.落实旅行社首接负责制,禁止从疫情高风险地区组织游客参加旅游活动,组团社和地接社明确双方疫情防控责任,地接社负主体责任。

2.做好游客健康信息采集和体温检测登记,认真查验游客健康绿码。行前搞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醒游客“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坚持每天对游客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异常症状及时处置。

3.督促旅游客运企业每天对旅游包车进行全面消毒清洁,督促游客乘坐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场馆全程佩戴口罩。

4.倡导文明旅游,践行文明旅游公约,引导游客爱护环境,杜绝陋习,组织游客就餐时实行“分餐制”“公筷制”。

5.导游、司机和其他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核验,每隔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发现游客和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联系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

(二)星级饭店防控措施

1.入住和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绿码。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入住手续,并及时向辖区村(社区)报告。

2.全体员工实行每日健康监测,每隔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确保健康安全上岗。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窗户自然通风,每天对洗手间、电梯间、楼道等进行消杀。

4.禁止售卖食用野生动物,采购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的食物,切断食品病毒传染渠道。

5.设立防疫临时隔离点,配备充足防疫用品,规范运转机制。

(三)A级景区防控措施

1.实行A级景区健康绿码预约和实名购票制度,进入景区必须测体温、查绿码,在室内场所要求游客佩戴口罩。

2.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50%。优化游客进入流程,在易聚集节点安排工作人员加强疏导。

3.每天对室内开放场所和公共设备设施等进行消杀,加强环境整治,做好景区内垃圾分类处理和定期消毒。

4.每天对员工体温等身体状况进行检测登记,每隔14天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5.按规定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发现游客或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并联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处理。

6.发现疑似症状或确诊病例的景区,应立即采取暂时措施,并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疫点消毒工作。

(四)公共文化场馆防控措施

1.实行健康绿码预约管理,进入场馆必须测量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绿码,接待参观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人数的50%。

2.每天对员工体温等身体状况进行检测登记,每隔14天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3.保持场馆内自然通风和空气流通,每天对场馆内参观区域和公共设施等进行消杀处理。

4.设立临时隔离区,配备防疫用品,参观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隔离,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处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属地管理责任

州人民政府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统筹,组织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抽查检查指导。各县市政府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落实,制定具体防控方案,落实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村(社区)防控责任,进行全面监管督导服务。

(二)部门监管责任

1.卫健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查把关,安排疫情防控专家对人数多、规模大的旅游团队和重点景区进行现场指导,组织专家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医疗应急救护工作。

2.文旅部门负责旅行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的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组织旅行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从业人员和执业导游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会同卫健部门负责活动期间疫情防控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针对出现的矛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各县市文旅局每日上报旅行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的疫情防控信息,发现异常或重点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州文旅局报告。

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依法依规处置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

4.交通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特别是旅游包车以及服务区体温监测、消毒通风和人员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劝返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旅游车辆及人员。组织旅游客运司机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督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5.商务部门负责宾馆酒店的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组织星级饭店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督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6.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三)文旅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安全意识,按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上岗人员应检尽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附件3

“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 远方与诗 尽在恩施”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工作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省、州关于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抓细抓实活动各环节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各县市旅安委要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企业自查自纠,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州旅安委要组织开展抽查督导,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问题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封闭措施。

(二)加大市场执法力度。文旅部门要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旅行社选择不合格供应商、擅自改变旅游合同行程和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交通部门要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道路水路运输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查处欺骗强制购物、售假贩假等行为。

(三)加强应急管理力度。各县市要督促各文化旅游企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预案并报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应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科学处置,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三、工作重点

(一)A级景区安全风险防范

1.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景区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落实安全巡查员,坚持安全隐患每日排查,完善相关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加强特种设备管理。景区的客运索道、场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须具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检验标志》《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操作人员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上岗,每天在设备运行前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加强现场管理。

3.加强新型游乐设施管理。景区内的玻璃栈道(吊桥、滑道、观景平台)、秋千蹦极、各类滑道等高风险新型游乐设施应当取得合格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验收后安全经营。滑翔机、滑翔伞、热气球等项目应取得相关许可。

4.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景区应根据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和日常排查情况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账,对相关隐患点落实警示、封闭、治理等措施。安排专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改措施,对汛期受损区域要开展全面排查,严防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

5.加强漂流项目风险防控。漂流旅游景区必须经县市旅安委组织专班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并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建立完善预警机制,遇暴雨、地质灾害预警时一律暂停营运。

6.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景区须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检查、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熟悉消防器材使用。加强景区森林防火,严禁游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7.严防景区踩踏事故。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50%,及时发布游客流量预警信息,易聚集区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疏导,严防游客踩踏事件。

8.加强安全预警提示。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根据预警信息发布安全提示信息,遇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极端气候时,采取暂时景区等措施并妥善安置游客。

(二)旅行社安全风险防范

1.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应当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上“一团一报”,上传电子合同。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2.严格规范旅游包车。旅行社必须按照“三证一牌一单”的要求租用具有合法资质旅游客运公司的车辆,不得租用“黑车”参与旅游经营。

3.做好行前安全提示。旅行社在组织游客出行前,应当以明示的方式对游客做好行前住宿、行程、游览、饮食等环节的安全提示。

4.注重行中安全管理。旅行社每天定时对出团进行安全跟踪检查,随时掌握线路沿线的水情、雨情、险情、灾情预报,预判安全风险,及时避开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域。导游在带团过程中,经常清点人数,防止旅游者走失和发生意外,做好客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的预防工作。

5.选择合格供应商。旅行社应全面排查供应商,确保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具有合法资质。

6.加强应急处置管理。旅行社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7.严格遵守禁止规定。严禁旅行社组织游客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限定的地方旅游,严禁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未开发“网红景点”游览。

(三)星级饭店安全风险防范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懂本岗位安全规范、懂基本消防知识、懂预防措施,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备、会组织人员疏散等。

2.加强消防隐患排查。规范设置消防控制室,配备足量的合格消防器材,合理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适时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3.注重安全提示提醒。饭店客房配备应急防护设备,放置游客安全须知,张贴紧急疏散提示图。

4.加强安全监管监控。饭店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监控系统,落实旅客实名登记制度。

5.严格食品安全管理。饭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服务人员持合格健康证上岗,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6.加强游客紧急救护。在饭店内部设置紧急救助室,实施医护、药品等应急救助。

四、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细则》的有关规定,落实各县市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旅安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有关部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州政办发〔2019〕49号)要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州文旅局要切实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旅游安全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共同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三)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各旅游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加强设备设施维护,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对安全风险点整改实行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