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9
恩施州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9714/2020-97910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恩施州林业局 发文字号 恩施州林发〔2020〕3号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林业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恩施州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恩施州林业局

2020年3月21日

恩施州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之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和布局“十四五”规划的承启之年,全州各级林业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提出的“七个着力”,推进生态林业、法治林业、智慧林业和共享林业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规划任务,为“十四五”林业高质量发展打下更加坚实基础。

一、系统推进国土绿化工程

坚持“成活是硬道理、成林是硬政绩”标准,力争完成义务植树700万株,营造林37万亩。

(一)巩固精准灭荒造林成效。恩施市、建始县、宣恩县、鹤峰县分别加强对新造林地块进行抚育管理,对成活率达不到95%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确保“成活成林”。

(二)完成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任务。巴东县长江沿岸完成营造林10145.7亩,其中人工造林6207.41亩(护堤护岸林3410.6亩,岸线复绿519亩,城镇村庄道路绿化2277.81亩),森林质量提升3996.7亩。

(三)加快推进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根据《州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恩施州加强裸露山体生态修复高质量推动国土绿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裸露山体的生态修复和部分国土的“见缝插绿”工作,完成总任务的40%以上。

(四)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实施人工造林8万亩,森林抚育30万亩。

(五)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完成恩施、宣恩、来凤、巴东4个森林公园建设。

二、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一)加强林地林木资源管理。科学编制“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坚持依法用地。强化林木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确保林木采伐不突破年度限额。

(二)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贯彻落实《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严格落实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

(三)持续推进山长制落实落地。全面贯彻落实《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推动《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建立职责明确、配合紧密、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山体保护体系。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强化珍稀动植物保护。加强对水杉、栱桐、红豆杉等原生种群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强金丝猴等珍稀动物保护力度,继续做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二是全面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政策。三是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严密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情。

(五)扎实开展林业“两防”工作。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好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林业主管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和防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抓实重点防火期的宣传巡护、火源管控等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的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二是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检疫封锁、疫木管理,加快疫木清理除治进度,加大松褐天牛、美国白蛾等常态化防治力度,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

三、加大自然保护地管理力度

(一)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功能区调整和勘界立标,推进自然保护地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和依法保护,配合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二)完成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核查和问题整改。完善管理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销号。

(三)加强湿地保护。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为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确保全州3万多公顷湿地面积不减。

(四)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巩固湖北腾龙洞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创建成果,开展地质遗迹保护科普活动,适时启动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工作。

四、继续深化林业各项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恩施市开展国家林业综合示范区创建和省级集体林权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林地确权颁证和有序流转,规范森林保险承包和理赔,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二)推动各类林场协调发展。推动国有林场乘势而上,打牢基础,补齐短板,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推广巴东县三尖观林场经验,通过创新机制和创办试点等方式,实施集体林场振兴工程。

(三)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逐步建立行政执法常态化机制;做好“两法衔接”和执法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州内重大林业行政案件;加强涉林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和监督,积极应对涉林诉讼;组织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系列专项活动,力争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数量和质量继续在全省前列。

五、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巩固扩大木本粮油、苗木花卉、中草药、特色经济林等林特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林业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分别在来凤县旧司乡、巴东县野三关镇创办油茶丰产示范园和核桃丰产示范园。扶持湖北恒茂油茶有限公司和湖北西谷核桃有限公司发展壮大。

二是推进林业品牌建设。加快培育壮大国有林场、森林旅游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林业品牌创建主体。加强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森林食品示范企业创建。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率先依托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资源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

六、着力服务中心工作

(一)继续抓好行业扶贫。一是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做到应补尽补。二是严格落实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做好全州县级公益林纳入天然林停伐后的补助兑现工作和天然林停伐试点补助兑现工作。扎实做好全州区划的 690万亩天然林停伐补助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将贫困户中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同时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因地制宜扶持贫困村及贫困户发展油茶、木本药材等特色经济林。四是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护林员政策。继续在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中按要求录用生态护林员,完成2020年上级下达全州生态护林员17300名计划任务。

(二)努力缓解林地需求矛盾。积极向上级争取林地使用定额,尽最大努力保障全州工业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疫后恢复等重大工程项目对林地的需求。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梳理精简林业许可事项,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进行网上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抓好安全生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涉林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好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疫后恢复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对林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尤其是对季节性强的工作耽误较大,要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一)狠抓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封存野生动物管控,积极防范风险,严格落实政策,分类妥善处置后续事宜。继续保持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有序分区分级推进造林绿化。根据疫情的风险等级,结合各地实际,抢抓黄金季节,统筹做好裸露山体修复、村庄绿化以及全民义务植树等国土绿化工作。

(三)扎实做好疫后恢复工作。积极配合推动涉林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千方百计降低疫情造成的影响,合理调整工作计划,做到疫情期间的损失疫后补,上半年损失下半年补,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八、统筹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一)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和林业改革发展政治责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林业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大力宣传林业先进典型,弘扬李能阳执着、实干、奉献、创新精神,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各类风险防范。认真组织全州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认真做好提案建议办理、金融风险防范、信访纠纷处理和应急值守工作,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风险监测防范,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四)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和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资源动态监测等有关工作“空、天、林、人”四网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