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方针
科学公正、诚信服务、高效管理、追求卓越。
质量目标
1.发出检验报告合格率达到99.5%;
2.检验报告无故延误率不大于0.1%;
3. 内/外审整改及时率100%;
4. 客户投诉处理(反馈)率100%。
检验检测能力见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下资质能力栏目中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
公正诚信声明
为确保本中心实验室活动的公正性和诚实性,本中心最高管理者代表管理层作如下声明:
1、本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科学的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2、本中心独立开展实验室活动,不受任何外界的行政干预和商业、财务等影响,并要求本中心全体成员不得干预实验室活动,维护检验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3、本中心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确保持续不断地满足法律、技术、管理和责任等方面的诚信要求;
4、本中心保证第三方公正性,为所有客户提供同一、平等的诚信服务,确保服务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承担法律责任;
5、本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中心公正性的有关兼职或技术活动;
6、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或其他娱乐、宴请等;
7、本中心不聘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
8、本中心接受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和公众、媒体监督投诉。
保密性承诺
本中心在实验室活动中严守客户秘密,保护客户及客户所有权,承诺如下:
1、本中心实验室活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对本实验室在抽样、业务受理、检验检测等过程中获得和产生的信息承担管理责任。
2、本中心所有岗位人员均有对客户信息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对所有客户的信息、技术性文件和检验数据严格保密。
3、本中心从客户处获得的信息,除非客户主动公开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中心均予以保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
4、本中心从客户以外的渠道(如:投诉人、监管机关等委托方)获得的客户有关信息,确保在实验室和客户间保密,并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委托方允许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5、对泄漏客户信息并造成对客户所有权和利益损害的,本中心将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本中心接受中心内外和社会各界对本中心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检验检测报告时间约定
1、 政府指令性计划任务:按规定时间完成;
2、 委托检验:一般按下列时间完成:
a) 硒检测(单项):十个工作日
b) 食品检测:二十个工作日
c) 药品、化妆品:三十个工作日
d) 水泥、外加剂、配合比:四十个工作日
e) 其它产品:二十个工作日
f) 检验检测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根据检测周期约定;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约定,按照标 准规定的检验周期和当前资源状况确定。
3、 绿色通道:一般五个工作日(检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绿色通道:是指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需要走绿色通道的特殊检验检测任务。企业因销售急需的加急检测凭销售合同受理。
举报投诉电话: 0718 8269072(质量技术类)
0718 8269167(违纪违法类)
检验检测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