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6
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78325/2021-515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巴政办函〔2021〕29号
文件类型: 巴政办函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东县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926

巴东县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及县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打造一流电力营商环境,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深入摸排清理开发区、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老旧小区、县政府出资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等转供电主体,通过违规加价整治兑现降价红利、转改直改造减少存量、改革收费体制严控增量,降低转供电主体数量,降低终端用电成本,优化用电环境。按照省、州统一安排,2021年底前,全转供电环节违法违规加价行为全面整改,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转供电终端用电成本逐步降低;到2023年,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体系初步形成,运转效、管理规范的转供电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转供电收费体制改革。

1.规范转供电终端电价。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转供电终端用户对应的销售目录电价和分表电量收取电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厚德公司、县城投公司、县神投公司、扬帆公司)

2.实行转供电收费公示制度。转供电主体应准确记录电量、电价、电费、收缴费凭证信息,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报送县市场监管局,相关数据至少保存2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电价公示制度的,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加快“转供电费码”推广应用,提高转供电环节电费透明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

3.坚持园区直供电管理体制。园区不再新增转供电主体,由园区管理机构协助入驻企业直接报装受电,实行“一户一表”“一户一码”。(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严格供电价格政策执行转供电主体对照我省2018年以来工商业电价历次降价节点和降幅自查自纠收费行为,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超额收费清退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转供电违规收费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各类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住建局、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县厚德公司、县城投公司、县神投公司、扬帆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加大违法违规惩戒力度。对转供电违法违规加价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定期公开曝光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对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结果应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融媒体中心)

二)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

6.规范新建建筑电力设施建设。根据湖北省发布的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对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电实行户一表”;县住建局对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实行抄表到户、直接结算,严控新增转供电行为发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参与项目配电设施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新建住宅和工商业建筑,应整改到位后通过验收。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对用户受电工程,严格落实“三不指定”(不指定设计单位、不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不指定施工单位)要求,规范报装服务行为,确保市场公平、开放。(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厚德公司、县城投公司、县神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7.推进配电设施管理改革。对具有独立产权的终端用户,由产权单位与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签订配电设施移交协议后整体移交。贯彻落实配电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湖北省城镇新建住宅和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指南,确保配电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和移交要求。配电工程履行移交程序后,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服务到户。对未进行移交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违规加价,并承担供配电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职责。(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转改直改革。

8.明确转改直操作流程。鼓励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补贴、供电企业投入、转供电主体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推进转改直工作;及时发布转改直技术指南,明确转改直操作流程。(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9.推进直供电户表改造。对于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主体,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要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实现直接供电;对改造意愿强烈、产权关系明晰的转供电主体,优先纳入年度计划进行改造。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因转供电配电设施移交及直供电户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按规定纳入输配电成本予以疏导。(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

四)持续提升电力服务水平。

10.加强配电网建设。持续加大配电网建设投资力度,推动项目及时落地。加强设备精益化管理,深化配电网自动化应用,持续提升供电安全和质量水平。转改直涉及的公共电网改造项目由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采取“绿色通道”方式纳入年度计划加快实施。(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县财政局、县厚德公司、县城投公司、县神投公司)

11.推进一窗办理。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申请电力接入时,由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一窗受理、全程代办,让用户最多跑一次,满足直接接入条件的,实行直接接入,由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直供到户。积极推广全流程线上办电,提升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

12.强化节能管理。依托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促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严格实施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提高能效水平。指导转供电主体加强内部管理,精细测算转供电损耗,规范成本回收渠道,疏导合理诉求。转供电电损超过所在供电区域平均线损的转供电主体,要积极有序推进电力设施改造,降低供电损耗。(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

13.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持续降低用电成本。(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科技和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厚德公司、县城投公司、县神投公司、扬帆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和经信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科技和经信局、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强对规范转供电价格政策的宣传,确保转供电主体、用户全面了解电价政策和供电行为规定,引导各类转供电主体自觉规范供电行为,组织基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推进“一户一表”改造。

(三)加强监管约束。加强对转供电加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终端用户的监督作用,利用“12315”举报平台、“转供电费码”应用,及时受理涉嫌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查处的转供电环节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维护终端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