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4
2020年全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索引号: 77756995X/2020-827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发文字号:
文件类型: 文件类别: 规章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2020年全州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州政府及州人社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党建引领,聚力“脱贫摘帽”和“满意经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转作风、防风险、优服务,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进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社保作为”。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二、持续推进系统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转作风、树标杆、亮窗口”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文山会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继续深入开展人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经办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力度,践行“23℃人社服务”标准,让经办服务更有温度,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工作,大力推行群众“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要的现场办理,推进落实“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放管服改革,积极对接湖北政务服务网,促进经办模式转型升级。强化经办服务大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经办大厅领导干部带班巡查机制,确保经办服务安全有序。认真落实社保“免缓延”等惠企政策,完成对免征企业已提前缴纳免征期社保费的退费工作,确保阶段性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及时兑现、落地生效。加强资金调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驻“市民之家”窗口、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四、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精准扩面,基本实现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做到企事业单位应保尽保,推进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时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责任单位:基金财务管理科、登记核定科、工伤保险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核定记录科、信息统计科,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五、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配合省局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做实社保数据清理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开展大综柜系统测试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期完成省级统筹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州级统筹工作,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经办规程。继续做好失业、工伤保险降费减负工作。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到位,做好省直汉外单位参保收尾工作。做好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计发和补发工作。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做好职业年金的归集上划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组织新修订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执行和培训。(责任单位:驻“市民之家”窗口、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强化对基金运行风险的分析研判和及时预警,做好免征费额、静态可支付月数测算,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调剂金支持,夯实保发工作基础,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大稽核风控力度,坚决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大力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系统、进规程”,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补缴等重点业务环节开展常态化内控检查,对身份状态、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违规缴费和领取待遇等疑点数据进行重点稽核。有序开展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基金财务管理科、稽核科、办公室、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七、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继续加大驻村帮扶力度,确保城乡居保扶贫政策措施在社保部门驻村扶贫联系点率先落地。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据核实比对,推进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应保尽保,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确保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应发尽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单位:驻村“尖刀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科、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八、全面提升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积极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线下实现“一窗式”受理,线上提供“一网式”服务。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依托全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平台网上经办,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实现业务网上申请、办理进度网上查询,确保转移接续顺畅便捷。做好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在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基础上,引导群众通过“恩施社保”手机APP等方式远程自助认证。(责任单位:登记核定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核定记录科、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九、夯实经办工作基础。做好规划考核和数据分析应用,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完善落实“社保综合指数考核”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做好统计报表、基金报表填报及分析工作,做好基金预决算编报工作,提升社保分析和应用能力,推动社保经办实现管理精准和服务精准。加强社保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建立全州社保宣传上下联动机制,及时答疑解惑,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扎实开展全州社保系统业务轮训和调研考察。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考察借鉴其他地区经办经验,拓展业务服务思路,融合探索创新经办方法,提升经办队伍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统计科、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

十、加强自身建设。优化机构设置,强化激励约束,打造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经办队伍。加强法治化建设,坚持法治引领学习在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社保经办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强档案管理提升,完成州本级档案管理省特级考评申报工作。做好党建、目标责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综治计生、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和老干部等工作。做到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制度上形成统一,文化上形成风格,服务上形成品牌,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其它各科室,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