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科技局会议开放制度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1
恩施州科技局会议开放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推进相关会议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公众代表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市民代表、媒体人士等人员。

第三条  会议开放主要方式

(一)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其他便于社会及公众知晓的形式。

第四条  会议开放主要内容

(一)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

(二)涉及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出台;

(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决策;

(四)涉及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五)其他应当公开的会议事项。

第五条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凡涉秘事项会议,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秘密阶段,不向社会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