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专项执法的工作方案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9
【问答解读】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专项执法的工作方案

一、具体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年4月1日至9月10日

二、检查重点有哪些?

(一)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与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一致,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问题。

(二)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

完成情况,验收监测单位资质及验收程序合法、合规性,信息公开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未验先投”以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问题。

(三)其它违法环境问题。重点检查在建项目防治污染、防

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落实情况,已投产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主监测落实等情况,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

三、检查方式及工作开展?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分为两组开展,环评监测股配合参与检查,并提供2018年-2020年州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名单共57个,包括商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矿粉、粉煤灰、商砼添加剂加工、非煤矿山、塑料加工等项目。在完成州级抽查检查任务的同时,还要对州局

未抽查到的州级审批建设项目全覆盖检查。建立和完善全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专项执法工作动态管理台账,将“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工作内容,由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