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宗委2018年提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8
恩施州民宗委2018年提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州政府督查室:

在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州领导的带领下,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委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委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均达到“四个100%”,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基本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均采取网上办理、纸质回复的“双轨制”,相关资料统一归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办理能力

我委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三到位”。一是认识到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关乎全委的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把做好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领导到位。州交办会议召开以后,我委马上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经办人员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委党组专题研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委办公室组织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分办会,明确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科室、办理时限,确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和答复工作,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并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委内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办理考核力度。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州里的相关要求,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方式,对承接、交办、调研、办理、面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予以严格规范。一是以“三个办”原则,即: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办,条件确实不具备的,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基础上,留待以后办。二是以“三个不”为坚守,即:未调研不拟稿,未沟通不答复,未满意不发函。三是以“五个关”为专守,即:办理之前把好“调研关”,办理中把好“沟通关”,具体办理把好“实效关”,过程中把好“期限关”,答复时把好“格式关”。四是以“四个100%”为要求,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强化沟通,注重协商,提高办理满意度

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办理环节做到“三沟通”。一是签收后15天内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掌握建议、提案所涉内容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面商、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在答复前进行面商,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意见,落实好代表的要求,在办理结束后15天内将办理答复文件及《办理反馈单》寄送给代表、委员和相关单位,听取反馈意见。办理答复后相关工作有新进展的,及时向建议、提案领衔人通报。沟通、协商采取电话、调研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

(四)联系实际,狠抓落实,提高办理实效

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抓手,彻底改变过去办理提案“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认真研究、破解难题、狠抓落实。

王少华代表提出的州人大第20180047号《关于推进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的建议》,针对如何推进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将民族文化与打造美丽乡村,特色村寨相结合,以民俗旅游等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这也是高敬佩副州长领办的建议,高州长多次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办理进度,听取办理意见建议,提出指导性意见。我委第一时间与提案单位负责人、领衔代表进行面商,认真领会提案内容,就如何进行传承保护的相关政策、我委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等进行了共同探讨,期间,分管领导还带领经办人员专程赴利川与代表进行了沟通和调研,经办人员与建议代表电话(信息)沟通10多次。经反复沟通,我委结合建议内容,立足实际,经与州文体新广局、州住建委、州规划局协商,提出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进酒店进民宿活动、组织导游开展土家语苗语培训、打造特色村寨生态文化旅游样板、开展民族文化“七进”活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中民族风貌管控等系列措施,确保建议所提意见得到落实,取得实效。代表对办理结果和办理过程均表示非常满意。

虽然,我们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作出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一些因涉及体制、政策、财力等条件不具备的建议、提案,在办理上仍难以突破;个别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还不够高;办理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不仅要做到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更要使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民族宗教事业再上新台阶,让党委、政府满意,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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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