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0
恩施州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7)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表8)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9)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公开表10)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0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包括部门分配管理的本级专项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地区、分项目。

十、专项转移支付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五)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恩施州司法局是主管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州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州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州政府规章工作。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承担州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州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州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州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州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州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全州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州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州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司法所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州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指导、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负责拟定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州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负责拟定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四)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州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协调监狱相关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机构设置:州司法局设有办公室、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法治调研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组织警务科、科技信息科、州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科。下设州强制隔离戒毒所1个副县级二级单位,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本级)(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7)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表8)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9)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公开表10)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司法局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州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为1649.6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376.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法制办并入司法局,相关的职能及人员并入司法局,故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2020年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4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9.67万元,占比100%。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91.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法制办并入司法局,相关的职能及人员并入司法局,故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三、2020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64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67万元,占比83.88%,项目支出266.00万元,占比16.12%。

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了391.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法制办并入司法局,相关的职能及人员并入司法局,故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49.67万元,其中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649.6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9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17万元。

与2019年相比,增加391.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法制办并入司法局,相关的职能及人员并入司法局,故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9.6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91.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法制办并入司法局,相关的职能及人员并入司法局,故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6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类)支出1396.93万元,占84.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81万元,占4.84%;卫生健康(类)支出56.76万元,占3.44%;住房保障(类)支出116.17万元,占7.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5.6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83.66万元,增长8.11%,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54万元,增长42.19%,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020年预算数为79.8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2.29万元,增长18.2%,主要是人员的增加,故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事业单位医疗(项2)2020年预算数为56.7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82万元,增长15.98%,主要是人员的增加,故人员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1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6.78万元,增长16.88%,主要是人员的增加,故人员经费增加;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16.66万元,下降58.61%,主要是减少一次性项目业务用房装修费,减少转移支付项目;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长33.33%,主要编制预算时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项目调整;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下降33.33%;主要编制预算时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项目调整;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77万元,下降14.72%,主要是2019年执行数中含上年结转资金;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2020年预算数为8万元,本年度本级新增预算项目;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11.11%,主要是2019年编制的相关资产按要求未采购;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3.67万元,基中:

人员经费116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其他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与2019年相比,增加551.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法制办并入司法局,相关的职能及人员并入司法局,故增加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执行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执行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一致,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调入车辆发生修理费,后又调出;公务接待费10.2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分配管理的本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

十、专项转移支付表

本单位2020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出预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16万元,比上年增加57.0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法制办并入司法局,相关的职能及人员并入司法局,故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2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11万元、物业管理费11.4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25万元、被装购置费2.3万元、劳务费22万元、委托业务费10.95万元、工会经费10.31万元、福利费27.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4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91.85万元,其中货物类为45.85万元,工程类为0万元,服务类为46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60.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货物、服务类采购压缩。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6.00 万元,其中经常性项目1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专项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

三、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坐实部份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劳务费、福利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各种货物、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