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有效】恩州环发〔2009〕23号关于印发《恩施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09-10-22
【持续有效】恩州环发〔2009〕23号关于印发《恩施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732694298/2022-0405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单位: 州环保局 州卫生局  州物价局 发文字号: 恩州环发〔2009〕23号
发文日期: 2009年10月2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环保局,卫生局,物价局:

现将《恩施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州环保局            州卫生局           州物价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