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县市(单位)的通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5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县市(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2021年,全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和新冠疫情防控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在2021年度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我州获得“优+”等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现将各县市和州食药安委成员单位202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县市

恩施市人民政府、利川市人民政府、建始县人民政府、鹤峰县人民政府。

二、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县市

利川市人民政府、巴东县人民政府、建始县人民政府、恩施市人民政府。

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等次单位

州纪委监委机关、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督查考评办、州委网信办、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局、恩施海关、州畜牧中心、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和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向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和单位学习,切实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食品药品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