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部署粮食行业诚信评价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8-26
恩施州部署粮食行业诚信评价工作

8月中旬,恩施州发改委印发了《2019年度恩施州粮食企业诚信评价和分类监管实施方案》(恩施州发改粮食〔2019〕13号),部署全州粮食行业诚信评价工作。

州发改委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对粮食经营者经营活动守法诚信情况按照信用等级的方式进行评价,并向全社公开评价结果,依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同时深入推进粮食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守信行为的信用主体采取粮食收购许可和粮油仓储备案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对申报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补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与放心粮油、军粮供应、粮油展销等评优及认定时优先推荐等激励措施;对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采取取消粮食收购许可、取消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取消放心粮油等称号、限制政策性粮食购销交易活动、限制参加粮油展销活动、限制涉粮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补助等惩戒措施,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引导粮食行业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

州发改委在2018年全面开展粮食行业的信用评价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及时提供给政府社会征信管理机构,接受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等相关主体查询,扩大诚信评价的运用范围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