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饲料、饲料添加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关于开展饲料、饲料添加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根据鹤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3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鹤双随机办〔20231号)、《2023年度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县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农业农村领域内跨部门联合抽查并深入推进本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鹤峰县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截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抽取农业生产资料相关市场主体,随机抽取:饲料经营主体5家。

四、抽查内容

(一)农业农村部门本次联合抽查内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本次联合抽查内容:县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规范使用,名称规范使用、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项目、住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法定代表人任职、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等情况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五、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落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相关联合抽查部门,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分一个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2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抽3人,共5人执法人员,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开展双随机股室自行陪同。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检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整理相关资料报县双随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县农业农村局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提前搞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