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9
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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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8)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见公开表9)

十、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表(见公开表10)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单位概况

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是2004年1月在原州劳动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县级)、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县级)、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科级)基础上合并组建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08年纳入参公管理,属州人社局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19年3月机构改革,医保职能划转至恩施州医疗保障局。现主要负责经办州直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和指导县市社会保险的经办工作

二、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经办州直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分账对账、缴费记录、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社会保险稽核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建立和管理州直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四)负责州直社会保险的扩面续保工作;

(五)负责州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工作;

(六)负责全州社保基金监管;

(七)负责州直参保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九)负责全州社会保险的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

(十)指导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内设机构12科一室:办公室、登记核定科、基金财务科、工伤科、统计科、机关养老保险登记核定科、结算科、企业退休管理服务科、稽核科、机关事业保险基金管理科、机关保险退休管理科、职业年金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四、人员机构情况

州编委核定我局编制42人(内含占编不上编人员一名),实有在岗在编人员32人,其中班子成员4人。退休16人。

第二部分

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件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见附件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见附件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公开表8)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见公开表9)

十、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表(见公开表10)

第三部分

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总收入941.71万元,总支出94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941.71万元,无专项结转资金。支出项目(功能科目)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9

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9.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5.53万元,对个人家庭支出59.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5万元。

二、2021年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收入总体预算94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941.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10.3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3万元。卫生健康拨款31.82万元。住房保障拨款66.59万元。

三、2021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支出总预算941.71万元。基本支出808.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人力资源)661.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年金5.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1.82万元、住房公积金66.59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41.7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9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1.71万元分别是:基本支出808.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7.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69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万元、资本性支出6.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比2020年万元864.82万元增加76.8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新增3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对应增加,项目经费压减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30万元,占总支出89.55%;卫生健康支出31.82万元,占总支出3.38%;住房保障(类)支出66.59万元,占总支出7.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拨款808.71元,其中:人员经费677.38万元;公用经费131.33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拨款1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8.71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67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21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04万元减少0.5万元,因我局公务车使用年限近十年,用于扶贫工作,维护成本较高,但因项目经费压减,未能做多的预算;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20205万元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使用,进一步压缩支出预算,“三公”经费近三年同比下降。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无数据。

九、2021  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无财政专项支出。

十、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表

2021年无财政专项转移预算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总体预算808.71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离退休费用677.38万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共131.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2.9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便携式电脑、办公用品以及纸质文具、车辆加油维修保养服务、培训、会议、物业印刷、法律服务及非政府集中采购。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属于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保留应急车辆1台。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已对133万元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目标设置,并编制部门整体绩效总目标,分项细化,说明清晰:主要是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保险工作,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坚持“经办出幸福”的理念,紧扣人民群众满意根本标准,尽责担当,为民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专项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上级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人力资源事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现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专项结转支出: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