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暨廉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6
关于印发《“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暨廉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州社各科室、直属企业:

按照州委要求,为确保全州供销系统认真开展党纪、政纪、法纪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下简称“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暨廉政教育活动,经州社党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模范践行好干部“五条标准”为主题,着力解决系统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和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模范践行职业道德、自觉弘扬家庭美德、积极修养个人品德,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文明意识,使系统上下形成风清气正、和谐团结、公平正义、爱岗敬业的文明风尚,为推动供销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纪律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

三、活动形式

(一)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州委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暨廉政教育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力求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进入状态,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深刻自查。机关各科室、州社直属企业要对照“三纪四德”教育以及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进行自查,认清现状,找准问题,严明措施,及时防范,确保工作不走“偏”;同时,党员干部要认真找差距,找问题,找原因,提措施,抓整改,确保不走“弯路”。实现“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暨廉政教育活动单位和个人“两个”全覆盖。

(三)深入学习。采取集中研学、专家导学、专题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州委主要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论述,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六条意见”等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领会精神、熟知条规,用理论指导活动开展。按照州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暨党政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恩施州办发[2013]21号)要求,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认真开展“三个三”学习教育:观看《一心为民的好书记郑培民》专题教育片、《思想溃堤后的堕落人生》警示教育片,开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教育;重点研读三份学习资料:《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资料汇编》、《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专题研讨班典型发言材料汇编》、《警钟---忏悔录选编》;完成三项规定内容:主要领导干部撰写一篇学习体会,做完一套《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测试卷》,领导班子提交一份中心组学习讨论原始记录复印件。

(四)集中调研。州社党组围绕“三纪四德”及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采取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到各县市供销社、机关各科室、州社直属企业座谈,了解在作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方面以及廉政建设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州社党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好头,重点查找在落实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整风精神,做到“讲党性不讲情面、讲原则不讲关系、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套话”,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供销社成立“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暨廉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王怀东任组长,副主任刘友儒、杨频、李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刘友儒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平、王卫东、田宏彬、蔡明为专班成员,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严肃督促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的问题,涉及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好整改,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发现一个,研究一个,解决一个,确保不遗漏,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

(三)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暨廉政教育活动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做好当前工作相结合,与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相结合,用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