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的规定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的规定

机关各科室、州社直属企业: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出台后,州社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已下发了《州供销社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州合发[2013]3号)。现根据中央、省、州不断出台的一系列禁令、规定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务接待

1、根据2014年财政预算,公务接待控制数为17万元,分月控制,年底不得突破。

2、报销凭证“四要素”齐全。要有公函,无公函的不予接待;有接待清单,实行接待人员、陪餐人员实名制,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有消费清单;有报销发票。

3、严禁同城宴请,严禁中餐饮酒,严禁超规定安排陪餐人员,严禁超标准安排。

4、办公室统一安排,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财务科把关报销。

二、公务用车

2014年公务用车费用控制数为10万元,每辆车平均每月费用按4000元控制,车辆之间调剂使用。由办公室统一执行派车单制度。节假日、下班后车辆入库。

三、出差管理

1、领导班子成员出差,需经主要领导同意;一般人员出差,经分管领导同意。出差应有明确的工作内容、时间、地点。不安排无实质工作内容的出差。出差结束后,3天内报销出差费用。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出差补助,州外每人每天120元,州内每人每天80元,生活费包干,不再报销生活费发票。根据工作需要,接待单位按接待标准安排一次生活接待,被接待人员交纳生活费。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四、改进会风和文风

全州供销社工作会议,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召开;州社内部业务会议,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次数、人员和规模。按照“三简一短”的要求,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

五、统一实行公务卡结算

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使用公务卡结算。

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

“三公”经费一月一公开,接受监督。

七、资源节约

加强资源节约,提倡绿色环保,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八、宣传教育

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引导干部职工培养节约意识,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本规定州直社有企业参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