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州供销社2014年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6
关于印发《州供销社2014年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州社各科室、各企业:

为了加快我州供销事业发展,促进安全、和谐供销建设,根据《恩施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州办发[2009]3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全州供销系统实际,特制定2014年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全州安全工作重点基本确立为:烟花爆竹仓库、商场、酒店、农贸市场、综合服务社中心社、建筑工地、营运车辆以及社属资产等等。各县市社要确立好各自的安全工作重点单位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立安全工作内容。

二、安全工作措施。各县市供销社在确立各自的安全工作重点和对象的前提下,制定好工作措施,包括安全工作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与企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在方法上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对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检查,做好安全台帐,积极参与县市组织的安全月活动;各县市社每年要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要向企业发文通知,形成全员讲安全的氛围。

三、搞好隐患排查。各县市社针对各自的安全工作重点,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的隐患要做好记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和股室要做好督促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如因为工作疏忽发生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资产管理工作。针对供销社资产多以租赁经营的特点,要与租赁人签订好安全协议,做好防火、防盗、防跨塌等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州社安排。一方面加强州直资产和企业的安全工作,除平时做好检查外,还要与企业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以确保工作到位。对县市也要搞好督促检查,分季节有重点有目的对相关县市进行检查的抽查。

各县市社要做好安全工作方案,搞好上下衔接,齐心协力把供销系统安全工作做好,确保一方平安。

二O一四年三月三日

恩施州供销社办公室印发               2014年3月3日

共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