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6
关于州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州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州社机关各科室、州社直属企业: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州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谢俊泽(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州供销社全面工作。重点抓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杨  频(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新网工程”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全州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联系利川市、巴东县供销社。

李  娟(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党务政工、机关财务管理、纪检监察、老龄、工会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监察)科。 联系鹤峰县、来凤县供销社。

刘友儒(副调研员):负责州直社有企业经营、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社有资产管理、修理厂的项目开发、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兴盛经贸合作社。联系恩施市、建始县供销社。

常辉海(副调研员):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结对帮扶、“三万”活动、全系统的宣传及网站建设等方面工作以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咸丰县、宣恩县供销社。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