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供销社关于开展村级综合服务社等经营业主培训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6
州供销社关于开展村级综合服务社等经营业主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2】2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供销行业相关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66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州从事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等业主数量众多,迫切需要传授相关知识技能的现状,州供销社决定于今年11月份在全州范围内开展800人次的经营业主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人数

恩施州范围内,从事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负责人、供销系统社属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等与供销社业务紧密联系的有关人员。计划开展8期培训,每期计划培训100人左右。

二、培训内容与学时

上午(9:30开始授课1—3节)

1、一站式缴费平台操作与运用。授课人:裕农(恩施)公司负责人。学时:40分钟。

2、日用消费品销售。授课人:顶旺公司负责人。学时:40分钟。

3、农产品购销。授课人:县市农产品示范专业合作社业主。学时:40分钟。

下午:(14:30开始授课4—6节)

4、再生资源回收基本知识。授课人:恩施环益再生资源公司负责人。学时:40分钟。

5、农村金融转账基本知识。授课人:建设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时:40分钟。

6、快递、物流、网购基本知识及操作与运用。授课人:裕农(恩施)公司负责人。学时:40分钟。

三、培训时间安排

11月底前结束,每期培训时间一天,学员于培训当日9:00时前报到,17:30时前结束。

四、培训教材及讲义

全部由授课教师自行编撰经州供销社审定后发给各位学员。

五、培训地点

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依据州财政局文件规定,按800人,人均培训费120元测算,8期共96000元。培训费用由州供销社按计划分配数限额和实际培训数据实分别拨付(详见附件1、2)。各县市拨付经费时应提供①财政的专用票据;②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3);③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完备方可转帐拨付。

七、责任分工

各县市供销社负责组织培训,州供销社负责组织教师授课。

附:1、每期培训经费使用标准;

2、2014年全州供销系统经营业主培训计划分配表;

3、2014年全州供销系统经营业主培训人员汇总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