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州供销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6
关于在全州供销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州社各直属企业:

为认真落实州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从1月中旬到3月中旬,在全州供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县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要有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针对节日特点,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二、检查范围、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各县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事故易发场所的监管,如烟花爆竹、危化品、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商场门面、仓库、交通运输工具、办公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严防火灾、盗窃、爆炸、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从1月中旬到3月中旬结束。

(三)检查方式。县、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组织自查自改,州供销社组织专班到县、市及直属企业重点抽查。

三、具体要求

各县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对本单位及社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精心安排,加强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隐患,整治到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安全工作第一线,认真排查,整改隐患,防止走过场,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关门停业整改,自身无法整改的要按程序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各单位都要有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并按方案认真落实,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总结报州供销社政策法规科。

四、做好值班工作

严格值班制度是保证安全的前提,县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掌握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对信息不畅、迟报、漏报、瞒报而延误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