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恩施硒茶(一红一绿)品牌店推广奖励项目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关于开展恩施硒茶(一红一绿)品牌店推广奖励项目的公告

为切实落实品牌强州工作要求,提升我州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和价值,持续带动群众增收,拟对在武汉市开设恩施硒茶(一红一绿)品牌店日常运营良好、宣传作用明显、带动群众增收成效突出的企业予以奖励,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对在武汉市开设恩施硒茶(一红一绿)品牌店日常运营良好、宣传恩施硒茶作用明显、带动群众增收成效突出的企业,根据开设品牌店数量、茶叶销售额进行综合排名,对排名前6的予以奖励(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3个)。

二、奖励标准及资金来源

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2万元。

根据《恩施州推进落实武汉市对口帮扶2022年工作方案》安排,项目资金在2022年度武汉市对口帮扶资金中解决。

三、评定办法

根据相关企业开设恩施硒茶品牌店数量、2022年度完成的茶叶销售额以及联农带农情况综合计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1.交易额(40分):以企业提交的在武汉市开设的恩施硒茶(一红一绿)品牌店的销售额为准(附相应佐证资料),并对交易额真实性负责。

计分方式:第一名得40分,其他企业按其交易额占第一名交易额的比例得分。

2.开设品牌店数量(40分):以州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各企业在武汉市开设恩施硒茶(一红一绿)品牌店数量为准。

计分方式:第一名得40分,其他企业按其开设品牌店数量占第一名开设品牌店数量的比例得分。同时,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倒闭的,倒闭一家扣10分。

3.联农带农情况(20分):以企业提交的在州内各县市通过带动发展生产、吸纳稳定就业、促进共享资产收益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的数量为准,并对真实性负责。

计分方式:第一名得20分,其他企业按其带动数量占第一名带动数量的比例得分。

四、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8日

五、组织实施

由州乡村振兴局牵头,协同州农业农村局实施该项目。

六、评定程序

1.申报。由州乡村振兴局在单位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州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联系人:蔡亚玲,联系电话:8456031,邮箱:1172184091@qq.com)

2.评定。州乡村振兴局协同州农业农村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评定计分办法计算得分,确定综合排名前六的企业。

3.复查。按照审定的奖励名单,州乡村振兴局协同州农业农村局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复核。

4.公示。在州乡村振兴局网站对确定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兑付。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兑现奖励资金。

附件:恩施硒茶(一红一绿)品牌店推广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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