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骏同志在全州国资监管工作座谈会暨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会上的讲话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冯晓骏同志在全州国资监管工作座谈会暨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我州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探索全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体制,总结2011年全州国资监管工作及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和安排部署2012年全州国资监管工作及地方国资财务监督工作。刚才彭斌同志对所讲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总结及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2012年全州国资监管系统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2012年将召开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的非常之时,非常之时,要建立非常之功。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跃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喜迎”是一种政治姿态,“争创”是一种精神状态,有了精气神,才有干事的大气场。省、州分别召开了动员会和推进会,结合我州实际,州委决定,2012年在全州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建功武陵山试验区、创建全国先进自治州”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开展好“五百三增”八项活动,即“落地百个重点项目,引进百亿招商资金,建管百个城镇村居,兴办百件惠民实事,创建百佳服务窗口,学党史增党性,强组织增活力,树典型争光”八项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全州国资系统也必须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二)明确目标,突出特色,推进主题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全州国资系统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凝心聚力提精神、争创业绩促跨越、兴办实事惠民生、服务群众转作风、加强组织添活力,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争创新业绩”为重点,围绕“修党性、强基层、创业绩、树典型”,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年、招商引资突破年、城镇建设攻坚年、环境建设优化年”四大部署,认真参与“五百四增”八大活动,具体要做好六个紧密结合;一是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二是与深入贯彻《企业国资法》和《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紧密结合;三是国有企业创先争优紧密结合;四是与深入贯彻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紧密结合;五是国企五是与国资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六是与央企对衔招商引资相结合。为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着力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全州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全州国资部门及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实施方案到位,结合各自行动到位,总结成果运用到位。党委(组)书记要负总责,行政“一把手”要带头参与,要动员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奋力创先争优,焕发生机与活力,激发“先”、“优”意识,凝心聚力提精神,争创业绩促跨越,兴办实事惠民生,服务基层转作风,加强组织添活力,立足本职岗位,构筑精神高地。为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政治保障和精神动力,确保全州国资系统“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建功武陵山试验区、创建全国先进自治州”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2011年全州国资监管工作回顾

2011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州国资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全州国资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在国有产权管理、国企改革与发展、处理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国企反腐倡廉、治庸问责、创先争优、“三万”活动、廉政文化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面完成政府工作目标

为推进国有产权监管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好产权登记、资产评估、项目核对备案、产权交易等基础性工作,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州直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率、州直国有产权进场项目转让信息发布率、州直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率、州直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率和州直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率均达到了100%。

(二)初步建立国资监管制度。

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产权监管规章制度基础上,州政府出台了一个《办法》,州政府国资委制定了一个《通知》、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即:《恩施州州直国有企业改制剩余资产管理办法》;《恩施州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恩施州政府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恩施州政府国资委国有产权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恩施州国有产权交易拍卖方式实施的管理暂行办法》等,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从源头上规范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行为。同时,还建立了州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评审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备选库,从制度上规范了国有产权监管行为,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了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维护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体系 

根据州委州政府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我们进一步争取了各方的支持。2011年在州委、政府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财务监督,州编委同意我委增设了财务监督科,同时,为加强产权管理,将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更名为产权管理科。对改善我委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和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起到了推进作用。

(四)建立全州统一产权交易场所。

为推动全州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 “五统一”原则和“整合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要求,州产权交易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初具雏形,2010年4月在此基础上投资20万元组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恩施有限公司,建立了产权交易大厅,成为全省统一与全州唯一的产权交易平台,2011年11月又投资30万元进行改造扩建,增设了电子监控、LED信息显示屏、网络竟价系统和竟价室,网上交易项目与全国联网,保证了国有产权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在利川等6个县市设立了交易分支机构。至2011年12月底共成交国有资产81宗,涉及资产10651.5万元,成交额14161.3万元, 州直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率达到100%,资产增值率达32.95%,国有资产在保值的基础上实现增值,促进了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维护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企业改革发展。

(五)积极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

1、完成农电体制改革的前期工作。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0年第67号)精神,根据《湖北省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经州政府研究由州政府国资委牵头对州电力总公司系统人、财、物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目前,对全州电力企业的调研活动基本结束,并向州政府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州领导的肯定。同时,我委与州监察局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加强州电力总公司系统清产核资工作,目前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根据州委、州政府部署,由我委负责拟定农电体制改革发电资产处置方案,目前已准备就绪,待州政府批准后实施。

2、较好完成首届央企对接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州积极推进与央企对接合作发展工作,州政府成立了推进与中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国资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截止目前为止,全州完成签约项目2个,签约金额85亿元;同时,完成了省交办的湖北省与中央企业深化合作会议暨项目签约仪式由我州负责的接待任务,被省表彰为“湖北省与中央企业深化合作会议暨项目签约仪式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3、切实落实原国有企业职工参保工作。为落实未参保国有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问题,根据州人社局和州财政局相关规定,我委负责原州直相关国有企业未参保人员基本养老的登记、认定、申报、批准工作,今年共组织落实参保人员4批,258人;同时牵头摸底上报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15人和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等工作。

(六)全力维护国企和谐稳定工作。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改革成果,成立了州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国资委,对妥善处理州直国企改制后的遗留问题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还先后制定了《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工作方案》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对是否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预先预测、研究、介入、积极化解,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近1000余人次,受理上级交办件10件,办理复查件3件,办理复核件46件,接待初访15件。

(七)加大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力度

按照州委的要求和全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及全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委党组高度重视,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并由委负责纪检监察的领导具体抓,较好地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指导国企创先争优活动,我委先后派出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四个检查督办组,分赴到县市和企业对创先争优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活动的顺利展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国资监管的机构建设没有到位。表现为州国资委未设立党委、纪委及州政府监事会;县市没有单独的国资监管机构;国资监管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二是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县市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没有全部纳入国资委监管范围;一些县市国资监管仅局限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基础管理。三是国资监管机构的出资企业没有到位。有的县市国资局工作职责不够完整,仅局限于传统的基础管理,出资人最关键的“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没有落实到位。四是监管制度不完善。未出台地方国资监管办法。五是国资监管队伍不稳定。县市中国资监管的领导和成员变动更换,工作延续性难以保证。六是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七是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三、明确2012年国资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总体工作思路。

按照全省、全州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神竞进,逆势而进,实虚并进,扎实推进,激情奋进”五进总思路,着力推动我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2012年恩施州国资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州委六届一次全会、州人大政协“两会”、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等精神,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实际,与时俱进,以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为目标,以实施“三州”战略为着力点,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维稳工作,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国有资产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着力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全州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工作目标。

2012年恩施州国资监管工作重点是“做好三篇文章,实现422411目标”。做好“三篇文章”是:围绕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实施“三州”战略和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做好文章,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文章,围绕贯彻落实《企业国资法》与《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提升国资监管工作地位与作用做好文章。实现“422411目标”是:达到州直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审批率、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率、项目转让信息发布率、进场交易率“四个百分之百”;出台国有资产监督、产权交易《两个办法》;抓好产权交易中心、国资管理公司“两个平台”;健全组织机构、指导监督、基础管理、监管全覆盖“四个体系”;争取与央企合作一个项目;完成农电体制一项重大改革。

1、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达到“四个100%”。一是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核工作力度,确保州直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规范中介机构公开选聘及使用工作,确保州直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率达到100%。三是加大国有产权进场项目转让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州直国有产权进场项目转让信息发布率达100%;四是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完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程序,严格履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职能,确保州直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率达到100%。

2、建立健全法制体系,力争出台《两个办法》。根据我州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提请州政府审定《恩施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恩施州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州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规章制度;继续制定和完善地方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我州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同时,做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3、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抓好“两个平台”建设。要继续加快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分所)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交易服务功能,启动电子竞价系统和交易监控系统,规范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拓展交易空间和范围,提高平台综合能力,力争建成武陵山区有影响的湖北省内有地位的产权交易平台。同时要继续做好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加强对湖北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专项借款资金的管理和不良资产的处置和清收工作,做好对州直国有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的摸底、清理及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国有资产运营的管理机制,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4、理顺国资监管体制,逐步健全“四个体系”。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体系。要按照《条例》要求和州委州政府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依法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体制,实现“直属特设、统一监管”的目标,促进国资监管工作科学发展。要力争实现全州有1-2个县市国资监管机构的独立设置。二是健全指导监督体系。要切实加强我州国资系统指导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国资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借助恩施州国资委网站和《国资简报》等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县市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发挥好“指导、沟通、交流、服务”的作用。三是健全基础管理体系。各县市要加强基础管理制度建设,积极争取本地区基础管理规则和制度的统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落实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尽快明确县级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主体,建立全面覆盖、层级完整的基础管理工作机制。四是健全监管全覆盖体系。根据省《条例》要求,要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积极探索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于一体的“大国资”监管模式,激发“大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大发展”的整体合力。对政府授权国资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要以落实出资人享有的对出资企业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三项权利”为重点,逐步着力推进我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控股、参股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确保“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

5、助推全州经济跨越式发展,争取与央企合作一个项目。要认真做好与央企对接合作工作,加强对签约项目的服务落实工作;同时,协助各县市继续加大引进力度,在巩固现有央企合作成果时,紧密结合我州资源状况、产业特色和发展规则,围绕央企的主业发展方向,精心谋划高质量的项目,争取有1个投资额达30-40亿元的央企项目签约,为我州“大产业、大企业、大产品”产业兴州战略实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国资系统的贡献。

6、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成农电体制一项改革。加大以全州农电体制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主要依法依规依程做好农电体制改革中发电资产的处置工作,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积极配合做好文化企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要积极引进各类资产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扎实推行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强化国资监管职能的使命感,再添措施,确保国资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强化国资监管职能的使命感

在国资理念上要从单一强调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转变到“分级代表”与推动构建“大国资、大授权、大配置”构局并重,在监管模式上要进一步摸清家底,立规矩、堵漏洞、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力从寓监管于服务,做大做强国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重,在自身建设上,进一步强化职能的使命感,在新的形势下增强能力,争先创优,争取有更大地作为。

(二)强化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要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产权年检登记、统计评估、资产处置、产权交易、财务监督、网上行政审批等基础性工作,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机制,利用好基础管理数据成果,及时跟踪国有产权变动情况,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组织好2012年度国有资产统计的汇总、核实和审查工作。牢固树立质量是数据的生命的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制度,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可靠。二是加强财务快报审核工作的力度,细化审核标准,严格审核要求,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和水平。三是加强财务信息质量检查、评比。从今年起每年要对州直和各县市企业的快报工作纳入评比范围。州国资委将继续加强对各县市年度财务决算信息质量的抽查工作,并跟踪落实抽查结果的整改,进一步促进企业提高财务决算编报质量。各县市和企业一定要千方百计提高报表质量。突出“早”“严”“准”字,提高各类报表和数据的编制质量,杜绝弄虚作假,为保证数据质量,州国资委将依法对企业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并组织对国有资产统计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三)围绕《条例》颁布一周年,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完善我州国资监管的配套制度建设。

要切实做好迎接省里组织的对《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并抓好《企业国资法》施行三周年和省《条例》颁布一周年有利时机,结合实际,彰显特色,组织一次全州国资系统,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竞赛活动,加强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宣传,让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国资工作,支持国资工作,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推进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我州国资监管的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四)加强国资监管,加快完善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构筑“大防控”结构。

近年来,各县市国资监管机构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国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各县市情况看,国资监管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国资监管模式离实现“大国资”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工作思路还需要调整,工作措施还需要强化。如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如何依法开展工作,尤其是在自上而下的指导和监督上,也还在逐渐探索和不断完善之中。随着工作的开展和实践的不断深入,相信这方面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有为才有位,国资监管机构本身,要有创新的意识,靠扎实的工作赢得地位。当前,各县市国资监管机构要针对本地监管国有资产的总量、分布、结构等特点,因地制宜,调整和创新思路,不拘一格地抓紧抓好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探索设立国资管理公司、营运公司等机构形式,州国资委也将加大单设国资机构的争取力度,强化监管责任,努力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要从“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强化执行,严格问责”入手,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的各项工作,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要整合完善监管资源,实现法律监督,纪律监管,监事监督,财务监督的协调联动,增强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和针对性,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湖北产权市场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1]42号),加强以资本深入推进为纽带的产权市场整合,不断拓展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规模,逐步理顺关系,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五)加大农电体改推进力度,有效调整国有资本结构。

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快国有企改革改制 ,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国有资本结构布局调整,其核心就是解决国有资本的合理进退问题。今年是我州农电体制改革中最为关键的一年,州国资委在此项工作中承担了资产处置这一关键任务,农电体制改革仅有8个月的时间,涉及职工9000余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因此,各县市和企业要将国有资本结构布局调整与国有企业改革这两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在推进国有资本结构布局调整工作中,加快完成全州农电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各县市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迅速建立所属农电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实施责任,努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较大突破。同时,要认真维护好、落实好改革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六)加强环境营造,落实工作责任,凝聚大发展的活力。

首先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根据职责具体做。并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其次要加强督办检查,对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和州领导交办的事以及国资委的重要工作,严格实行督办检查制度,力求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三是要加大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化建设,对国资监管中重大事件,着力从体制制度上优化和完善。四是要加强对县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国资系统一盘棋一家人的理念,加强和完善对县市的指导,并积极探索全州国资监管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共同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同志们!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极具探索性,极具挑战性,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和沟通协调,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力争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加快发展有新的突破,为建功武陵山试验区,争创先进自治州做出新的贡献,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