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恩施州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关于印发《恩施州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在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网通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先进地区,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入口的市场主体身份认证、电子签章、文件加解密,供应商可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二、实施内容

(一)开展系统对接。结合我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张网运行实际情况,对标先进地区,政府采购领域搭载工程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同步共建,完成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支撑电子招投标前置系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共享、身份认证、电子签章和文件加解密等接口调用。

(二)优化系统功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平台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数据对接调用工作,对系统进行改造,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实现政府供应商注册时营业执照“免填报”“免提交”“码上办”、电子营业执照全程通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最大限度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三)建立服务团队。在完成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测试和相关功能改造后上线试运行,及时反馈、协同解决试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使用效果评估。开展咨询服务,及时解答供应商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遇到的政策、技术问题。

(四)推广成果应用。建立健全配套体制机制,加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的宣传引导,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和负载能力,推动改革成效落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原有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营业执照并行使用,方便供应商自主选择。

三、时间安排

在此之前已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自动转为本方案实施,于2023年8月20日之前完成改革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注重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系统安全保障机制,强化对数据的加密保护和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建设,保障信息安全。

(三)建立技术支撑。建立技术支撑队伍,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保证政府采购活动顺利进行。

                                          恩施州财政局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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