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7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单位职责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州人民政府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推广;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拟定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组织实施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决算,经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核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缴存比例,督促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缓缴、减缴、封存等情况以及与单位、个人对账;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核、发放、核算、管理、收回,负责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清收;按国家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全州住房资金(单位售房款、单位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负责建立健全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网络系统;建立、维护、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负责对各县市办事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县市办事处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及劳资事项;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设立办公室、信息法规科、资金归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稽核科、内部审计科、纪检监察室、直属营业部,下设八个县市办事处。

3、人员构成

核定编制94人(含工勤编10人),其中:州中心机关22人,县市办事处72人。全州实有在岗人数为130人,其中:州中心机关44人,县市办事处86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合计284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万元和年初结转和结余100.6万元),全年支出合计2849万元。收入支出较上年各增长23.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资及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增加,二是精准扶贫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系统购建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长100%,当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较上年增长-100%。

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2746.8万元,预算数3195.2万元,决算比预算差异值-448.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4.04%。一是因为当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万元,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00.6万元。二是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当年装修工程未达到付款条件。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5万元,项目支出1484.5万元。基本支出占比47.9%,较上年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在岗人员增资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占比增加。项目支出占比52.1%,较上年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当年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当年装修工程未达到付款条件。

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2849万元,预算数3295.83万元,决算比预算差异值-446.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5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当年装修工程未达到付款条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2849万元,其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6.8万元。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长-100%。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6.8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基本支出1364.5万元(含八个县市办事处)。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484.5万元(含八个县市办事处)。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3万元,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扶贫支出、信息网络网建维护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680.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05万元,宣恩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购置费374万元。

2、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构情况:

(1)(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1.3万元

(2)(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医疗保障-(项)行政单位医疗48.5万元

(3)(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行政运行1097.1万元

(4)(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84.5万元

(5)(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

住房公积金97.6万元

3、支出具体用途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具体用途:按年初预算项目,工资福利支出8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8万元,项目支出1484.5万元。2016年度支出数2849万元,预算数3295.83万元,决算比预算差异值-446.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56%。因鹤峰县办事处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未达到付款条件,因此政府采购预算工程类项目未完成计划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8万元。其中:办公费98万元,差旅费78万元,会议费8.5万元,培训费14.8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7.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公务接待约17批次600人次左右。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降低了3.49万元,下降率41.6%.较预算数23.2万元下降了18.3万元,是厉行节约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和标准的结果。(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5.68万元,下降率55.4%。较预算数8.5万元增长4.1万元,是因当年公车改革后州中心本级和八个县市办事处扶贫下乡租车费用相应增加。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当年机关运行经费5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0.9万元。较上年517.3万元增加49.4万元,较上年增长9.5%,主要是因为车改后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支出情况说明

年初采购资金预算65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采购计划606.1万元,其他资金采购计划50万元。货物类:338.6万元,工程类224万元,服务类93.5万元,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年终决算数438.5万元,货物类:360.9万元,服务类77.6万元。因鹤峰县办事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未完工进入决算验收,因此政府采购预算工程类项目未完成计划指标。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1991万元,房屋及构筑物:842.2万元,无形资产(土地)300万元,专用设备:55.7万元,一般设备755.2万元,公务用车1辆37.9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管理目标,我中心全面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目标任务,助力全州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定期检查督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措施,促进各项住房公积金政策真正落实,为全州房地产去库存贡献力量。当年全州累计归集20.67亿元,去年同期累计归集15.67万元,同比增长31.90%。当年全州新增实缴存职工14324人,新增开户单位167个。公积金缴交覆盖面为44.72%。当年累计提取12.1亿元,去年同期累计提取9.69亿元,同比增长24.8%。当年全州累计发放个贷20.65亿元,去年同期累计发放12.98亿元,同比增长59.03%。全州1-12月累计发放个贷7886户,较去年同期6515户增长21.04%。当年全州累计收回个人贷款7.41亿元,较去年同期6.73亿元收回额增长10.13%。当年全州实现增值收益1.18亿元,较上年1.92亿元减少7400万元,增长率-38.5%。负增长主要原因是:向缴存职工支付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原来的活期利率调整为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由于利率政策的变化,当年向缴存职工个人计付利息增多,当年增值收益额有所下降。

5、本单位涉及的民生支出相关情况

扶贫支出130万元,较上年增加52.5万元,增长率67.7%。其中:恩施市三元坝村帮扶资金20万元;利川市双河村帮扶资金10万元;建始县茅田乡阳坡村公路整修资金12万元;巴东县水布垭镇黑沙井村帮扶资金3万元;巴东县野三关龙潭坪维修断头路12万元、救灾抢险维修公路3万元;巴东县野三关镇石牛垭村安全饮水工程12万元、帮扶资金10万元;巴东县野三关镇耳乡湾村整修公路资金10万元;咸丰县大路坝区掌上界村公路建设资金12万元;来凤县革勒车镇堰塘村帮扶资金10万元;鹤峰县铁炉乡泉峪村公路建设资金12万元。其他慈善捐赠或春节慰问资金4万余元。以上帮扶资金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照程序报批,除慈善捐赠和春节慰问资金外,其他资金都通过州财政国库支付系统转账到当地财政所财政资金账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州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行政运行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州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行政运行的项目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我中心及八县市办事处机关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支出。

六、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我中心及八县市办事处机关缴纳的医保经费。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事务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6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