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8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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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财政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推广;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行进监督,对违规行为行进处理;拟定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组织实施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决算,经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核定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缴存比例,督促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缓缴、减缴、封存等情况以及与单位、个人对账;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核、发放、核算、管理、收回,负责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清收;按国家规定运用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建立健全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网络系统;建立、维护、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负责对各县市办事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派出机构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及劳资事项;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恩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为恩施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11月由州政府发文设立,并与州房改办合署办公。1994年全州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在我州建立。1999年11月,州编委发文设立恩施州房地产管理局,与恩施州房改办、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2004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州长办公会决定、州编委行文将恩施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为恩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州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与州房地产管理局、州房改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八县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为恩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办事处。各县市办事处业务工作以中心指导管理为主,行政、人事等以县市政府管理为主,八县市办事处均与县市房管局合署办公。2010年3月9日全州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根据恩施州委州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原恩施州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的相关职能合并到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留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恩施州政府直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市设立办事处,实行恩施州垂直管理。

恩施州中心本级设立办公室、信息法规科、资金归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稽核科、内部审计科、纪检监察室、直属营业部8个内设机构,州本级核定编制22人,县市办事处核定编制72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恩施市办事处、利川市办事处、建始县办事处、巴东县办事处、宣恩县办事处、咸丰县办事处、来凤县办事处、鹤峰县办事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州中心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35 万元,2017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687万元,当年预算较上年增长148万元,增长率3.2%。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4万元,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支出52.3万元,项目支出333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129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经费930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及发展费611万元,自聘人员经费支出446万元,党建、老干、文明创建、综治等目标综合管理经费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835万元,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687万元,较上年增长148万元,增长率3.2%2018年预算总支出4835万元,2017年预算数增长148万元,比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664.81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和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扶贫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按支出项目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1566.3万元,占比32.4%;商品服务支出559.9万元,占比1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8.3万元,占比7.4%;其他资本性支出2350.5万元,占比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9.57万元,下降21%,主要是2017 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标准一次性补发了离退休干部离退休人员补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3万元,下降2.6%。

3、城乡社区事业支出4549.8万元,比2017年执行 数增加712.2万元,增长18.56%,主要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办公搬迁至新的服务大厅,机关运行成本较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14.9万元,比2017年执行 数增加13.43万元,增长13.23 %,是因为公积金缴交基数较上年增长。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公务出国费用0元。

增减原因说明: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预计接待100批次,900人次。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等各项机关管理制度建设。

2.本单位无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依据工资政策据实编列预算,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按人年均2.8万元标准编列预算,项目支出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依据相关政策和财力状况编列预算。

五、关于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8 年收支总预算4835万元。

七、关于财政部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483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5 万元,占100%。

八、关于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4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万元,占31.1%;项目支出3330 万元,占68.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12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比2017年预算增加67.59万元,增长5.8%,主要是单位办公场所搬迁至金龙大道新服务大厅上班,机关运行成本相应较上年增加。

2、会议费预算20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4.7%。主要是严格按会议规模、会议人数、会议类别,结合本单位业务需要编制当年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20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542.5万元,增长306.7%,主要是因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资金较2017年预算增长710万元;基础设施及网点建设资金较上年增长94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月30 日,国有资产3326.31万元,房屋及构筑物:1739.6万元,无形资产(土地)300万元,专用设备:55.7万元,一般设备1193.11万元,公务用车1辆37.9万元。州中心现有一般公务用车辆1 辆,由中心机关尖刀班在驻点村使用。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 年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7.6万元。2018 年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0万元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州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行政运行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州中心机关及八县市办事处行政运行的项目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我中心及八县市办事处机关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支出。

六、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我中心及八县市办事处机关缴纳的医保经费。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事务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福利费、工会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