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抓住“后峰会、前亚运”的重要机遇,推动我中心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全年依法行政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成立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陈怀玉担任,副组长由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卫国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谭志金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谭志金、何义万、杨和美、蒋晓敏、付瑞强、刘建华、牟松桥、徐义洲、徐鹏、张超、胡正华、吴言初、田恩松、张群、马东山组成。此项工作由张卫国同志分管,谭志金同志具体经办,信息法规科落实。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及时筹划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三是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大会,部署全年工作,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四是做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年内举办法纪知识培训1期,中心党组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研究法治创建工作2次。

二、完善管理机制,大力夯实基础法治工作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目前我中心继续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为我中心法律顾问,指定左红银河秦欢律师专门负责我中心的法律事务。两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中心依法行政工作,对我单位在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过程中法治建设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并积极参加重大合同审核、执法案卷评查、信访接待等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年以我中心名义制发的文件共15件,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2017年7月份,我中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文件审查清理3件,法律事务审查清理23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执法监督。2017年3月23日,我中心制发了《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和各县市办事处(直属营业部),对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等进行严格规范。

依法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今年我中心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总量341条,在省住房公积金、省住建厅、每日要情和恩施日报上公开信息228条;在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上已办结80条信访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通过12329咨询热线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8997条。

四、强化维稳工作,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7年以来,我中心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切实完成投诉信访处理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分类清单”制度,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今年共收到80条阳光信访平台来访信件和8997条12329咨询热线,均已办结;投诉查处、信访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有登记、有受理、有调查、有答复、有送达,程序到位,依法进行。

五、注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治人员素质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培训。组织全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报告;学习了《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理论与实务》、《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的效力及履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史》、《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执法和法治培训,4月7日下午,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共同举行了“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暨廉政文化辩论赛活动;11月8日、9日在州委党校举办全系统十九大精神学习暨法纪知识培训;11月10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和团支部联合举办“学习十九大共筑中国梦”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参加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100%,及格率100%。

提高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一是严格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根据要求定期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里我中心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我中心注销行政执法证2人、新证申请10人。二是不断强化我中心执法队伍建设。我中心目前有6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全中心执法证件申领率为85.9%,行政执法主体规范适格。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