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告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9
中共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0日至7月9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1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七个方面存在的48个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我中心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的有关要求,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一、认识对表,切实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长尹达对中心新任主要领导开展任职谈话,专门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丁辉约谈中心新到任的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全程指导整改,随时了解整改进展,为中心整改定位把关。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体检,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中心上下态度鲜明,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改革、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抓紧抓实,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2020年9月10日,中心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州委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工作原则,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方向,提高共识,州委第四巡察组领导亲临指导,为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措施对标,切实增强整改行动自觉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抓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时效,搭建“一个专班三层架构”的组织领导体系。即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办事处、直属营业部、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整体筹划、统筹协调、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专职整改工作专班,指定1名党组成员任工作专班组长,抽调7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抓好整改工作调度、推进。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个环节均亲自布署,明确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各县(市)办事处、直属营业部、各科室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自整改以来到2020年11月先后召开党组会7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召开16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明确阶段目标,布置具体工作任务。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抓整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经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第七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和《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方案》分为三个阶段十大步骤实施整改。针对7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面梳理、查找原因,对照问题制定了160条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和交账时间细化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整改事项“件件有举措,事事有人抓”。

(三)有的放矢,分类施策抓整改。一是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可行措施,推动问题逐步解决;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事项,及时见行动、持续用力改,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深入推进。二是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针对选人用人和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两个专项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整改的效果。三是针对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信访维权处理、商转公业务等业务方面的问题,组织专班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形成12个考察报告,为问题整改提供意见建议。四是对需要启动责任追究的问题,组建工作专班,调查核实情况,厘清责任,追责问责。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巡察反馈的24个问题的13个具体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交办的5个问题线索中心纪检组已经完成初核调查,相关资料已经上交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四)跟踪问效,对账销号抓整改。一是量化整改台账。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推进制度,对整改事项采取“挂账销号”的办法,明确专人,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二是落实整改工作专班日常督办+纪检督查+分管领导全程领办工作机制。由中心整改工作专班对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督办,建立工作日报制度,要求各责任科室对领办的整改事项形成日程化清单,每天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工作专班一天一汇总,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强化纪检监督作用,由中心纪检组牵头成立督查工作小组,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充分运用执纪监督手段,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印发督查通报3期;各分管领导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全过程跟踪督导分管科室整改进展情况。三是落实定期调度机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责任科室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时序进度和整改工作存在的困难节点,研究解决办法。四是巡察组全程指导整改。州委第四巡察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标准的要求、实事求是的态度全程指导中心整改,中心全过程向巡察组报告,把握不准的及时请教,巡察与被巡察合心合力,既坚持从严执纪,又注重客观公正。

(五)建章立制,固化成果抓整改。坚持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相关性问题的发生,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截止目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机关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清理制度49个,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共20个,总计146章, 92030字,2021年1月印制成册,中心系统人手一册。

三、逐条销号,切实强化整改责任担当

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7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中心党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完成46个,正在整改2个。

(一)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方面”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不牢。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将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求纳入新制定的《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明确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8次;二是2020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赵钧同志在会议上做了中心发言,各领导班子成员作研讨发言。三是已开展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专项清理,建立了管理台账。经中心党组研究,拟将相关情况上报管委会,以管委会名义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规范缴存。四是总结来凤县三胡乡试点工作经验,已在恩施市、巴东县开展了社区干部缴存公积金试点工作。目前,恩施市舞阳办事处、六角亭办事处为其下辖所有村、社区工作人员按12%的比例缴交了住房公积金。下一步,根据试点工作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五是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季度定期研判、重大事项随时研判。2021年第4次党组会研判了住房公积金管理2021年1-4月运行情况,经研判,为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确保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参照武汉等其他中心做法,建立应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同意出台《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报州管委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2.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住不炒”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全面梳理近五年来国家、省出台的政策,对照涉及楼市调控的7个政策文件自查,均已执行到位。2020年9月26-30日,赴外地学习楼市调控和化解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个贷率)的措施和手段。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个贷率为86.64%,相比去年年底的88.07%降低了1.43个百分点。二是2020年9月上旬,调研分析了近几年我州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贡献趋势、公积金业务发展水平与个贷率在全省的位置变化趋势,形成了调研报告,已向州政府相关领导报告,同意暂不调整贷款上限。三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34.6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 32亿元的108.41%,比去年同期增长6.67%,归集总额216.48亿元,归集余额107.55亿元。

3.贯彻落实公积金政策不坚决。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全面梳理业务政策,对未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提取和缴存登记业务材料和环节的通知》《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实行“一窗通办 一事联办”改革通知》,已于2020年8月27日、9月16日在中心网站予以发布。二是中心承诺,今后新的业务政策规定出台后,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发布。三是组合贷款业务有序推进。2020年7月1日试点,8月1日全面推开,全州共有组合贷款合作银行7家,截止今年4月底,已累计受理并发放组合贷款843笔,发放公积金贷款3.06亿元,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杠杆作用,撬动银行按揭贷款资金1.97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达119107.24平方米。四是2020年9月26日至30日,中心组织考察专班,赴襄阳、十堰、宜昌三个地市学习外地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先进经验,其中十堰、宜昌未开展,襄阳局部开展。结合上级政策和恩施州实际,积极研究商转公业务政策,已撰写考察报告,待上级出台相关政策依据,在个贷率可控的条件下,我中心再组织实施商转公贷款业务。

4.在讲政治上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第11次集中(扩大)学习研讨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二是修订《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强化中心党组在中心的统筹地位和领导作用。三是2020年9月25日,中心党组第21次党组已做出决定,中心设立党办;2020年10月30日,中心党组第22次党组会明确一名党办专职人员,专司党建业务,同时增配一名兼职党务干部。

5.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第11次集中(扩大)学习研讨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二是已将向州委、州政府报告重大事项有关规定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中心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要求及时报、不漏报。三是已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州中心内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和业务考核方案》。

6.党的领导制度机制缺失。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集中(扩大)学习研讨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修订《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召开、议题选定、会前准备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从2020年第19次中心党组会开始,都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三是党组会议议题严格按照会前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并书面通知党组成员的程序办理。四是从第19次党组会开始,党组会议题做到了科学决策,党组会前通过专题会等形式充分酝酿沟通,杜绝“议而不决”。

7.党组职责不清。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第11次集中(扩大)学习研讨会,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国务院工作规则》,通过修订完善《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了中心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的功能和要求、“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二是将“三重一大”决策内容及程序,纳入新制定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三是年终述职时,将把会议规范召开情况、决定执行情况,作为分管领导年度述职的内容之一。主要领导已对会议记录进行多次抽查,对会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多次督办。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8.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和工作措施。二是制定了《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进行了规范。三是根据州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制定了《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改,整改报告已提交到州委组织部。

9.接受监督不主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召开第20次、第21次、第22次党组会研究上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研究设立党办、等保建设、人事调整等事项时通知了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同时,建立了通知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组参加中心党组会的书面签收机制。二是2020年9月底在全系统对2015年以来系统内违规违纪案例、中心开展工作约谈情况进行了通报。

10.制度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已清理制度49个,修订完善了20个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如《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中心党组工作规则》等,经多次集体讨论和修改,并经第23次党组会审定批准,已编印成册,中心系统人手一册。《风险评估制度》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公积金监管部门,对公积金业务开展情况、资金情况、风险情况有年度例行审计机制。2020年已完成前任中心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2021年5月13日,州财政局委托恩施施南会计事务所进驻我单位进行第三方审计,中心同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1.廉政风险点多。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组织机关财务室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依法依规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日常采购设立动态调整的采购小组。二是将大额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前进行廉政提醒,纳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执行,中心纪检组长对方案内部评审小组进行廉政谈话。三是严格执行大额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主要领导决策执行分离制度。四是调整政府采购职能职责归口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五是拟定中心大额政府采购招投标内部审计监察伴随制度。六是制定《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对不构成银行沉淀资金的纯业务运行资金调度事项进行明确。七是已经与州财政局衔接,派遣单位财务人员从2021年6月1日到州财政局跟班学习具体实务操作流程。

12.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州中心纪检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够,过于依赖内部监督,未形成监督合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追责问责事宜专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专题沟通。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向中心纪检组交办了问题线索追责问责清单,中心纪检组组织专班对有关问题完成了初核调查。三是中心纪检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情况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汇报。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在中心五楼设置驻点监督办公室。五是中心召开党组会议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人参加。

13.内设纪检组定位不准,缺少全程全方位监督意识,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牢固树立监督首责意识,强化对中心重点项目的监督,组织纪检监察室、内部审计科对等保建设项目全程进行监督。二是整合纪检监察室、内部审计科形成监督合力,调整一名工作人员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并增加了纪检监察室的督办督查职责。

14.对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问题线索处置、监察建议指出问题整改等监督检查不够,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不精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中心纪检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全程监督,拟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对问题整改建立跟踪督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了3次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二是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拟定问题线索初核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问题线索初核调查工作。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自巡察整改以来,中心共对15人次进行了谈话提醒,对1人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5.大额支出无党组会议纪要或以主任办公会议纪要代替党组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修订完善《中心工作规则》《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并将“三重一大”决策纳入新制定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二是从2020年第19次党组会开始,已经逐步规范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专题工作会,明确了决策程序、内容,区别三类会议的功能,保证党组会议的最高决策功能、“三重一大”决策功能、前置审议功能。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会议程序、会议规则、会议纪要已逐步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三是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已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

16.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使用不规范,同时存在白条领款、附件不齐、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操作性规定了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审核审批流程、责任处分处罚。二是调整了机关财务管理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系统机关财务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同时剥离财务室对政府采购的经办职责,强化其财务监督职责。三是大额政府采购招投标已执行内部审计监察伴随制度,内审科和纪检监察室加大了对机关政府采购、财务报销的监督力度。四是中心纪检组,内审科和纪检监察室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财务违规线索进行初核调查。五是已严格执行职工体检费1000元/人标准。六是从2020年10月9日开始组织专班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 10月31日已完成。  

17.政府采购和合同管理违规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制定《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二是成立了中心政府采购小组,抽调专业人员进行采购工作,采购小组成员动态调整,一事一授权。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18.民主集中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修订《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将议事决策程序纳入其中,从2020年第19次党组会开始,规范了党组会召开的各个环节,确保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及党组议事规则不走样,严格执行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二是党组会议议题会前充分征求意见,每月20日前为议题征集时间,议题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上会。三是党组会重大议题如等保建设、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等经中心专题工作会进行了研究,形成意见后再上党组会,杜绝了议而不决的现象发生。

19.党组会议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修订《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从2020年第19次党组会开始,逐步规范了党组会召开的各个环节,确保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及党组议事规则不走样。二是从2020年第19次党组会开始,党组会议记录逐步规范,做到了要素齐全、签名完整,纪要由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发,重大事项研究的发言情况进行实录整理。

20.不敢较真碰硬。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在巡察组指出的4笔到期逾期贷款问题基础上,中心举一反三,开展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清理专项工作,对所有逾期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分三个阶段进行,已完成全部工作任务。一是已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按法院判决启动执行工作。二是已向骗提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发函追缴,并按《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恩施州公积金管发〔2019〕1号)规定全部计入中心系统黑名单。三是截止目前,无骗贷发生。对可能骗提的行为,主要通过大病骗提,2020年已取消大病提取;通过虚假购房提取的,协调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购房提取从备案环节调为预告登记环节。2020年9月底,赴外地学习贷款管理风险防控方面的先进经验,研究我州现行政策,查找风险点,研究措施和对策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21.用人导向不正,存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未经公开招考的、与中心党组成员或正式职工有近亲关系的7人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明确:公积金系统杜绝各类形式的“近亲繁殖”现象出现,知情不报者一经发现,无条件辞退招录人员,并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三是制定了《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整改,并向州委组织部提交了专项整改报告。

2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集中(扩大)学习研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制定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到的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规范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全部纳入,今后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执行。三是2020年10月2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委员;2020年11月3日党总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中心党组书记担任总支书记,已按程序上报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四是落实系统党建工作党总支提示制度。2020年11月3日党总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并研究安排系统党建近期工作重点,以提示函方式指导各个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五是从2020年9月起,机关支部集中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明确专人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填写在支部工作手册中。

23.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9月25日,中心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完成。各县(市)办事处支部也已完成改选。2020年10月28日,中心党总支委员会完成换届选举。二是暂不具备成立支部条件的咸丰县办事处党支部,其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到州中心机关支部,参加中心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24.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9月10日,中心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按“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已将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性要求纳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今后严格执行。

25.发展党员程序违规。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中心机关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已严格按程序操作。今后将严格按“5个阶段、25个程序”发展党员。

26.落实交流轮岗、回避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此问题是5个县(市)办事处主任任现职满10年以上未交流。5个县(市)办事处主任均已提为四级调研员,未整改完成的原因是:一是公积金系统属州以下垂直,干部交流轮岗的通道有限。二是县(市)之间交流存在实际困难,他们之中最年轻的已57岁,宣恩县办事处主任已于今年4月退休,利川市、咸丰县办事处主任将于明年2月、4月退休。三是州中心机关干部储备断层问题突出,女职工占比较大问题突出,没有合适的县(市)办事处主任的接替人选。此问题已向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委原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原准备通过县(市)遴选解决此问题,但因州委主要领导调整没有实施。现已重新向州委申报2021年干部遴选计划,拟在遴选干部到任后统筹解决此问题。

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回避问题已在巡察之后严格遵循回避制度。

27.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第11次集中(扩大)学习研讨会议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规范开展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2020年9月3-4日组织单位政工人事干部在州委党校学习关于选人用人的相关知识,要求政工人事干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凡对拟提拔重用对象一律征求“一票否决”部门意见后,再上会研究。三是责成分管领导对2名政工人事干部进行了工作约谈。

28.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已与州委编办沟通,2020年已招考两人并上岗,2021年继续加大编制使用力度,2021年度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中心系统申报遴选编制计划8名。二是已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充实到尖刀班,中心内审科科长调整到宣恩县办事处担任主任。

29.队伍建设缺规划。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规划,调整了一批年轻干部的岗位,解决中心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二是以本次巡察整改提出的干部轮岗为契机,选拔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入基层一线领导岗位。中心党组明确将内部审计科科长调整到宣恩县办事处担任主任。三是针对中心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已调整一名专业信息人员到信息科工作,同时通过公开招录方式补齐专业岗位亟需的专业人才。四是制定了《聘用人员招录管理考核办法》。

(四)关于“行业系统内部治理方面”的问题

 30.深入贯彻公积金条例不到位,解决群众关心的公积金归集扩面进展慢。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开展了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专项清理,建立了管理台账。经中心党组慎重研究,拟将相关情况上报管委会,以管委会名义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规范缴存。二是考察学习了十堰、襄阳、宜昌三地民企扩面工作,形成了民企扩面专题调研报告,通过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集全州民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已建缴民营企业,分县(市)建立民企应缴公积金管理台账,通过低比例、低缴存开始,以点带面,推动民企扩面工作。三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34.6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 32亿元的108.41%,比去年同期增长6.67%,归集总额216.48亿元,归集余额107.55亿元。

31.党组没有认真研究公积金增值收益问题,增值效益未能实现最大化,存在很大损失和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2020年9月25日,中心第21次党组会讨论通过,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办法》将存款利率纳入存款竞争的指标,同时通过设立涵盖资金安全,支持州城经济发展及公积金事业发展等事项的指标化,指标条件客观化,解决资金存放廉洁风险问题,2020年10月30日,已根据竞争结果定期存款7亿元,利率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0%。

32.贯彻住建部、省财政厅关于银行账户开户不超过5家的要求慢。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完成归集银行公开招标工作,归集银行账户按照规定缩减为4个。二是2019年各县(市)银行账户已全部销户。三是2017年来凤县办事处借款已还。四是完成了剩余按揭贷款保证金的清退工作。五是2020年10月30日,中心第22次党组会研究决定银行账户开设事项。

3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于2020年10月31日完成资产清理核对工作,对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全部匹配完毕,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制定《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审批权限,建立了资产清查制度,明确了资产管理责任。三是组织学习了资产配置相关政策,掌握资产配置标准。四是价值24万元的彩色LED和价值6980元的笔记本电脑已找回,由资产管理员管理。

34.国有资产出租未公开竞价招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全额追回少收的门面租金29.56万元,2020年7月已全部上缴州财政专户。二是已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招租。

35.食堂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修订了《中心机关管理制度》,规范了食堂管理,设立了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公开食堂收支情况。

36.工程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项目支出按规定比例安排不可预见费,用于解决执行中的临时增支,并严格实行即时报批制。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各环节的审批程序,将工程管理与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相结合,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三是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要求中心纪检组正在对该问题进行初核调查,中心党组将依据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7.化解重大风险难题欠担当。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9月26-30日,考察学习了十堰、襄阳、宜昌三地公积金中心信访维权事件处理,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信访维权事件处理的流程,信访维权事件按流程进行办理。二是对中心收到的信访投诉进行梳理,一户一档;积极指导信访当事人合法维权。

38.防范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完成聘用人员摸排,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操作权限管理规定》审批岗由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担任。二是正在招录一名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已于2021年1月正式上岗。三是2020年已取消大病提取政策,协调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将购房提取从备案环节调为预告登记环节。四是已形成打击骗提骗贷专稿,于2020年11月4日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进行宣传,形成震慑。五是全面摸排暂未结清贷款借款人公积金停缴情况,建立停缴清册,并进行分类管理。六是向县(市)办事处下发《关注公积金停缴借款人工作提示函》,对贷后停缴且逾期的借款人予以重点关注,结合逾期催收专项行动,严格催收,对无故(非退休停缴、异地贷款)停缴且有风险的,迅速采取清偿措施。

39.未进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公积金数据安全风险大。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未完成原因是:一是此问题在中心内部协调形成共识难度较大,上一届党组9次党组会,4次专题会议而未决,已形成历史遗留问题。二是重新招投标需要遵守法定时间,且有一个招标包在招标过程中两次流标。三是招标后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不可绕开不可替代的原信息化系统承建方协调难度大。四是由于新一届党组实行重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主要负责人决策执行分离制度,在招标过程中主要负责人不能参与经办,导致主要负责人及党组不能亲自推进和把关招投标工作。目前,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项目正在实施中。

(五)关于“巡视、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40.整改行动迟缓。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已于2020年7月全部追回超标准报销的交通补助12.87万元,并上交本级财政金库。二是制定了《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将工会费管理、福利费管理相关规定纳入其中,严格执行,坚决防止超标准、超范围列支。

41.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自2020年9月以来,就封存家具整改处理问题先后请示和协调了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州财政局、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等单位和部门,并聘请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封存的家具进行了价值评估,尝试了各种可能的整改办法。2021年5月12日中心党组召开会议,本着巡察问题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逐案销号的原则,结合州中心机关现有会议椅不够、公开拍卖会造成损失等实际情况,拟用以下办法进行整改处理:将原42把会议椅配置于党员活动室,中心不新购置会议用椅。整改处理措施向州委巡察办、州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州财政局进行报告。二是建立了未销户4人台账,贷款还清或担保解除办理销户。再次催收剩下5名重复贷款职工,要求迅速结清其中一笔贷款,并签订还款承诺书。同时,建立台账,随时关注5人贷款情况。在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相关信息不能互联共享的条件下,难以完全避免此种现象的发生,鉴于此,州中心已请示州政府向上建议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查询平台,目前未收到回复意见;在贷款办理过程中,我们将加强征信报告的审查,尽可能减少重复贷款的发生。三是严格贷款前置审查,控制贷款风险。

(六)关于“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达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部署方面”的问题

42.思想上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中心主要领导于2020年10月初再次与州政务局主要领导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因场地限制,暂不满足入驻条件,待符合条件后,再安排入驻事宜。

43.“一事联办”不到位,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章刻制四项业务“一套资料、一个窗口、一次办成”未实现。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7月底已整改完成“一事联办”工作。二是已有441家单位实现网厅业务。三是现有UK全部发放到位,已拟订单位网厅推广方案,待自建密钥中心系统建设完成后迅速推广。

44.惠企措施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将2.5%的保证金政策在中心网站予以发布,对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申请,严格按照2.5%的保证金比例执行。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开发企业,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由5%下降到2.5%,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还可以按2.5%的比例释放部分历史按揭贷款保证金,通过此项政策,企业少缴保证金2000万元,退还历史保证金8281.15万元。二是执行阶段性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政策:共为8个单位981人办理缓缴,金额131.8万元,为9个单位256人办理降低比例缴存,少缴金额11.4万元。三是降低开发企业准入资质要求:允许有实力、有信誉的暂定开发资质企业开发的项目准入。降低项目准入形象进度:设计为7层以下达到主体封顶,7层以上达到三分之一且不得少于7层。

45.工作安排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1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州委有关要求。二是已对中心的QQ群、微信群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只保留一个微信工作群,并对微信群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46.工作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2020年11月10日,第23次党组会讨论通过《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考核方案》,并下发到各个县(市)办事处、直属营业部及各科室,2020年底中心已经组织考核。

47.“衙门习气”未根除。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制定了《服务群众制度》。二是已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三是各县(市)办事处、直属营业部制定了评选服务标兵工作方案,部分窗口已组织评选。四是加强督办检查,巡察整改以来,中心纪检组已在县(市)窗口开展了3次明察暗访。

48.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10月12日,中心通过进行封存处理作为对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并向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报告,2021年5月12日党组会拟采用的整改办法已向州委巡察办、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州财政局报告。二是与州财政局就改变县(市)租车问题进行了沟通,并呈报了书面材料。州财政局2020年10月27日回复后,中心第22次党组会研究通过了租车方案,租车费用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20%,已完成招标,中心系统用车正常运行。三是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纳入《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严格尖刀班生活用品和物资报销审批程序和标准。

四、立足长效,切实推动整改落地生根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决把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中心的各项工作中,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压实两个责任,深化从严治党。坚持把管党治党摆在首要位置,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驰而不息纠“四风”,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强化系统党建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各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公积金管理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传导压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聚焦突出问题和重难点,锲而不舍地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加快工作进度,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达标见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四)着眼规范运行,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已制定和新修订的各项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加强业务审核审批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管控,加大归集扩面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期盼,科学合理调整使用政策;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加快推进等保密保建设,落实“一事联办”“一网通办”,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享;加强服务窗口现场管理和员工思想教育,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巡察整改以来,中心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勇气真整改,整改成果得到了州委、州纪委的肯定和州委巡察办的认可,州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继对我中心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刊发推介。整改着力解决了一批深层次问题,健全了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了管理体制机制,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8-8243333;通讯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邮政编码:445000。

                                                             中共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