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人大九届二次会议20230094号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关于对州人大九届二次会议20230094号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廖泽熙、朱文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恩施州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金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财政部门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州产业投资领域,推动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制定管理办法。为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州政府出台了《恩施州州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州政规[2019]4号),州财政局印发了《州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议事规则》(州财发[2019]8号),为产业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转变资金运作模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宏泰集团改革方案、关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将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省级股权引导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基金、省供销合作发展产业引导基金等全部政府产业类引导基金本息转增长江产业集团资本金。”即省级设立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转作长江集团的资本金。州级财政先后于2015年、2019年注入州国投公司10.25亿元资本金,其中2亿元用于设立硒产业发展基金、2亿元用于文化旅游发展基金、6.25亿元用于产业发展基金。后全部转作州国投公司资本金,由国企作为投资的主体,市场化运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作受财政承受能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储备与落地、募投管退、投入绩效等因素制约,我州正循序渐进地推进此项工作。

(一)积极争取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倾斜

省财政厅为了助力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拟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并组建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省市县联动机制,鼓励上下级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互相参股基金,形成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精细化上下联动基金政策体系。目前该方案已经广泛征求县市意见,待省里政策出台后积极对接,抓好落实。

1.拟设立州产投公司

根据《恩施州产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设立方案》,州本级拟投资成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通过联合金融机构采取“投贷结合”方式对优质企业、优质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发挥投资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对全州富硒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进行投资,支持全州产业发展。当前组建方案已经州政府常务会、州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待领导班子组建后及时完成工商注册,并启动首期拟投项目尽职调查和投资工作。

2.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对接省级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国有投资平台,积极参股省级投资引导基金,强化金融服务,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向产业发展领域聚集,围绕“51020战略”,支持数字经济和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及北斗产业五大产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

(二)完善组织框架和投资模式。按照《恩施州产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设立方案》要求,完善公司组织框架,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投资引导基金要坚持“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原则,既是资本安全的需要,也是投资效率的前提。人才是第一资源,要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

(四)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储备投资项目,重点涉及生物医药、富硒产业、新能源产业等行业。

(五)加速项目落地。完成现有项目的建设工作,对拟谋划、拟投产的项目做好前期尽调和绩效评审,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恩施州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