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政协九届二次会议20230144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关于对州政协九届二次会议20230144号提案的答复

唐宇、魏自力、聂金玉、梁爱民、何继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恩施州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全力支持我州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州级出台了一系列奖补文件,支持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同时积极探索设立政府性基金,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全力推动大产业体系健康发展。

(一)统筹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1.梳理政策清单,统筹奖补措施。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奖励政策15条,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激励措施13条,《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3]1号)、《关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接续政策措施》(恩施州政办发[2023]12号)和《恩施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恩施州经信[2022]7号)等文件,从技改、专精特新“小巨人”、购买设备、专利、上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都设置了财政补贴政策,对工业发展资金进行了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壮大。

2.及时兑现奖补,抓好政策落实。2023年兑现2022年奖补资金1746.39万元,其中:技改项目补贴资金184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试点示范类奖补1050万元、外资外贸奖补465.2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7.13万元。

3.政策“免申即享”,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技改补贴按照“免申即享”方式兑现,实现政策查询、解读、精准推送、兑现流程全部线上申报,企业“零跑腿”“不见面”,企业奖励“进度可查”“公开公示”,财政资金利用精准高效,切实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争取引导基金支持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财政部门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州产业投资领域,州政府出台了《恩施州州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州政规[2019]4号),州财政局印发了《州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议事规则》(州财发[2019]8号),为产业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宏泰集团改革方案、关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将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省级股权引导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基金、省供销合作发展产业引导基金等全部政府产业类引导基金本息转增长江产业集团资本金。”即省级设立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转作长江集团的资本金。州级财政先后于2015年、2019年注入州国投公司10.25亿元资本金,其中2亿元用于设立硒产业发展基金、2亿元用于文化旅游发展基金、6.25亿元用于产业发展基金。后全部转作州国投公司资本金,由国企作为投资的主体,市场化运作。

1.加强与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合作

省财政厅为了助力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拟组建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省市县联动机制,优化参股基金出资结构,目前该基金正在组建过程中,待改基金成立之后,我州积极对接,加强合作,支持我州产业发展。

2.设立州产投公司

根据《恩施州产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设立方案》,州本级投资成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通过联合金融机构采取“投贷结合”方式对优质企业、优质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发挥投资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对全州富硒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进行投资,支持全州产业发展。当前组建方案已经州政府常务会、州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待领导班子组建后及时完成工商注册,并启动首期拟投项目尽职调查和投资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根据主管部门审核情况,及时兑现工业经济奖补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对接省级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国有投资平台,积极参股省级投资引导基金,强化金融服务,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向产业发展领域聚集,围绕“51020战略”,支持数字经济和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及北斗产业五大产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

(三)完善州级产投模式。按照《恩施州产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设立方案》要求,完善公司组织框架,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储备投资项目,重点涉及生物医药、富硒产业、新能源产业等行业。

恩施州财政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