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

根据委、政府总体部署工作要求,现将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2022年,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谋篇布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优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环境,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之以恒推进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的落实。按时间节点进行支部换届选举,按程序发展党员。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自觉接受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以及市场主体监督、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不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6.做好党员下沉社区综治联系点、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工作坚持党建联建,做好党员社区报到、单位下沉金子坝社区服务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支持利川忠路溪林村产业发展推动乡村生态经济发展。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积极主动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二)聚焦主责主业,巩固提升交易采购质效

7.围绕“1+X”系列文件,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新环境。严格落实州人民政府签发的《加强全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工作措施》及系列配套措施,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管理,建立考评机制,打造干部干净、利润合理、实力优先、严格程序、全程监督的公共资源交易新环境。

8.进一步减轻交易采购市场主体负担。修改完成电子交易平台现有电子示范文本,明确中心不再代收代管现金投标保证金;在全州范围内推广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鼓励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鼓励代理机构免收政府分散采购文件工本费;优化巩固实施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替代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积极参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推行上线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项目“中标贷”。

9.提高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巩固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网上办事100%、全流程电子化100%、无纸化100%和不见面开标100%成果。

10.提升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印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实施细则》,保障全州远程异地评审项目规范化运行和常态化开展。借助“标证通”和“易彩虹”平台,建立跨区域交易联盟,以CA互认和远程异地评标为基础,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全国范围“朋友圈”。

11.深化“评定分离”改革。根据省中心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持续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在全州范围内全域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与发改委、政务服务、住建部门共同推进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对接主管部门,稳步上线交通、水利项目“评定分离”功能。

12.实施政府采购服务标准化。进一步强化集中采购的程序规范、文本规范和行为规范。与财政部门合作针对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搭建电子交易平台,规范部门分散采购行为。

(三)借助信息化手段,深化平台整合共享

13.推进“标证通”建设,兼容各地CA公司的证书,实现省、州、县(市)三级注册信息、评标场地、评标机位的互联互通共享。

14.积极配合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推广工作,对接省中心网上商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功能。

15.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必进”,持续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林权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纳入平台交易。

16.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信用、税务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数据共享,实现主体信息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为优化交易流程、加强智慧监管提供支撑。

(四)强化公共服务定位,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17.切实履行交易中心公共服务职责,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加强交易信息公开共享

18.按照州委编办关于成立见证机构的相关批复,成立交易见证科,配备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公告等交易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见证,确保交易行为动态留痕、流程可溯、责任可纠;对开标室、评标室、公共区域进行见证,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发现不良交易行为立即记录并采取告知、劝阻、市场内部曝光等管理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存证据并及时报告监督部门处理。

(五)规范机关运行,加强内部管理

19.强化内控管理。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人员实行分事行权、分岗授权,采用定期轮岗、交叉任职等方式,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网络信息安全、软件正版化、财务预算、档案、机要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认真做好综合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机关效能建设、依法治州、文明创建、平安恩施、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中心高效平稳运转。

20.加强教育培训。上线培训运营平台,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规制度列入干部职工的培训课程,定期采取集中培训、走访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