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恩施州农业农村局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州兽药饲料行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9
【双随机一公开】恩施州农业农村局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州兽药饲料行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23年度恩施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安排,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

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恩施州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3年8月25日至9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恩施州范围内以兽药经营企业和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为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对信用风险低的减少抽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风险高的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本次抽取比例为: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兽药经营企业抽查比例为20%(2个)、对信用风险较高的B类兽药经营企业抽查比例为30%(2个);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饲料生产企业和信用风险较高的B类饲料生产企业各抽1个;对信用风险较高的B类饲料经营企业和信用风险比较高的C类饲料经营企业各抽1个。

四、抽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五、抽查内容

(一)兽药监督抽查。

1.州农业农村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对兽药经营情况监督抽查。具体内容为:检查兽药经营企业条件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查看经营的兽药标签是否规范、产品是否合格,检查兽药在信息平台入库、出库上传情况及销售对象信息录入上传情况 。

2.市监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具体内容为:对兽药监督抽查,检查是否取得兽药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批准文号是否与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1.州农业农村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具体内容为: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条件是否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查看饲料标签是否规范,是否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2.州市监部门本次联合抽查事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具体内容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是否真实合法。

六、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参与部门: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落实,工作中坚持精心组织、周密谋划、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州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两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由3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州农业农村局抽2人、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抽1人。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州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督促指导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检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州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整理相关资料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州农业农村局安排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州农业农村局要提前做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两单位要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