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双随机一公开】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度恩施州州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安排,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决定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恩施州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10月20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州范围内抽取20家食品生产企业为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对信用风险低的减少抽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风险高的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本次抽取A类企业15家;B类企业3家;C类企业1家;D类企业1家。

四、抽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等检查方式进行。

五、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权限是否合法。主要检查各县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市监食生函〔2021〕10 号)明确的食品生产许可权限开展许可管理工作,是否存在超权限许可、超范围许可等情形。

(二)资料是否合规。主要检查企业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实施告知承诺许可的,许可类别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提交《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书》;涉及产业政策的产品是否有符合产业政策的有关资料;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是否按要求制定了审查方案;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是否完整、准确,布局图是否按比例标注;现场核查是否按照食品的类别分别核查、评分;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信息表中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及备注的填写是否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有关要求;允许分装生产的,是否在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应品种明细后注明。

(三)条件是否符合。主要检查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许可要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流程是否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企业实际生产地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生产地址是否一致;现场核查组是否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和对应产品的审查细则实施现场核查工作;应当实施现场核查的,是否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结论判定为通过的,申请人是否自作出现场核查结论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其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申请人的日常监管部门是否在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 3 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组织实施
1.制定抽查工作方案。认真制定本次抽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谋划,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创建抽查计划任务。制定抽查方案后,及时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创建抽查计划任务。

3.名单抽取及派发。(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4.实施抽查检查。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5.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连玮同志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单位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6.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科室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抽查检查结果,整理后将抽查方案、检查记录表、录入公示、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报州市场监管局备案。

七、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抽查执法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安排搞好本次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2.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单位(科室)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抽查有序开展。同时,在抽查工作中,要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