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子寨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金子寨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恩施州蓝盾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恩施金子寨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批复的申请》收悉,经审查,对《恩施金子寨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恩施州经济开发区青树林片区,总建筑面积62787m2,总投资约137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182万元。本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请你公司务必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施工期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规定的场所;严禁夜间施工;运营期的生活污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切实做好施工粉尘防治工作。

三、工程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请恩施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抽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