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州众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国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恩施州众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国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恩施州众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恩施州众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国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及《恩施州众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国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恩施市叶挺路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38465.2m2,总建筑面积237220m2,总投资约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1110万元。本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请你公司务必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施工期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规定的场所;严禁夜间施工;运营期的生活污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切实做好施工粉尘防治工作。

三、工程竣工后须按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请恩施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抽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