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帅巴人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恩施帅巴人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

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你所提交的《关于恩施帅巴人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3)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运营期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餐厅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施工期建筑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08);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