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金子寨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恩施金子寨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
恩施州蓝天安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恩施金子寨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执行标准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临近金龙大道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临近金龙大道一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