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商校新建教学大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州商校新建教学大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州商务枝工学校: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州商务技校新建教学大楼建设工程环境评估的请示报告》(恩施州商务技字[2011]11号)收悉,我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8月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验收,其意见如下: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准予正式投入使用。望你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