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开展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初步摸清我州汞污染排放源现状,加强汞污染防治管理,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及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自2011年8月起,组织开展全州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州局决定成立汞污染排放源调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汞污染排放源调查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县市开展工作。各县市也必须尽快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工作小组,按照《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方案》(各地在省环保厅网站下载)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本辖区内的调查评估工作,并将该项调查工作纳入到2011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经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评估任务。

二、加强培训,认真实施。为保证调查质量,各县市要认真学习有关调查评估技术文件,组织开展本辖区的调查培训工作。目前我州汞污染防治工作较为薄弱,各县市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确定的范围、对象、时间等要求,对辖区汞污染排放源情况认真调查与分析,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和真实,能客观反映汞污染排放源状况,为下一步开展汞污染排放源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三、请各县市环保局将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2011年9月5日前报送州环保局。

附件:恩施州汞污染排放源调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恩施州汞污染排放源调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年汉  州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秦  进  州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朱熙锋  州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

杨绪敏  州环保局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科负责人

王  毅  州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副科长

徐大平  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

张  仪  州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局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科,杨绪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与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