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川市元堡乡元堡村供水工程管网建设项目的验收意见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利川市元堡乡元堡村供水工程管网建设项目的验收意见

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利川市元堡乡元堡村供水工程管网建设项目验收的申请收悉。我局会同州财政局于2011年4月6日在元堡乡主持召开了元堡村供水工程管网建设项目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利川市环保局、元堡乡政府、元堡村委会、鹤峰县水电开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与会人员实地踏勘了现场,查看了资料,听取了元堡村委会、元堡乡政府和建设单位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利川市元堡乡元堡村供水管网工程属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该工程建设包括:排污渠道、灌溉渠道、水源地绿化、水源地标志牌、贮水池1座、清水池2座、净水池2座、村庄垃圾综合治理和管道工程,工程实际总投入99.95万元。该工程由恩施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恩施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地勘,鹤峰县水电开发公司施工,恩施市星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工程于2010年 6月 14 日开工,2010年9月10日竣工,施工期88天。

二、验收意见。该项目是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实项目的实施方案,实行公开招投标,签定承包合同、质量责任书,完成了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工程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达到了项目预期效果,验收合格。

三、建议。在该工程管网沿线设立标志牌;加强管网运行中的维护和管理;注意安全防范,保证饮水安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