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金凤大道许家坪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恩施金凤大道许家坪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恩施州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恩施金凤大道许家坪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的函》收悉,经研究,对《恩施金凤大道许家坪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恩施金凤大道许家坪隧道工程位于恩施市建成区内,隧道起点为现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处,与红旗大道相连,下穿恩施许家坪机场,出口与金桂大道相连,其设计长度左线为1222.5m,右线为1213m,工程估算总投资199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29万元,项目建设期16个月,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推进恩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请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认真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搞好道路及搬迁区域的绿化、隧道口及弃渣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同时做好施工期的噪声、废水、大气及固体废物的防治工作。

三、项目竣工试运行三个月内请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

四、请恩施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