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丰县中医院住院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咸丰县中医院住院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咸丰县中医院;

你院《关于〈咸丰县中医院住院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对《咸丰县中医院住院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丰县中医院院内,建设项目用地1800m2,总建筑面积12000m2,设计床位260张,其中改扩建增加18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院大楼及相应的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我局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院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搞好医疗废水的治理和医疗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其医疗废水的处理工作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医疗固体废物必须交由恩施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同时搞好锅炉的水膜除及绿化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四、请咸丰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州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