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州五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CaO窑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执行标准的批复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恩施州五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CaO窑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执行标准的批复

恩施州蓝天安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恩施州五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CaO窑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执行标准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请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环境噪声:项目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石灰窑炉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其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