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州怡惠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恩施州怡惠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恩施州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

你中心《关于恩施州怡惠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执行以下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执行

1、地表水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1、废气:施工期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废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二0一0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