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恩施州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州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要求,请州直各预算单位随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同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一次性集中公开本年度全年政府采购意向信息。

一、公开渠道

各预算单位或预算主管部门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一次性集中公开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的全年政府采购意向。预算单位或预算主管部门登录“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在“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发布”专栏填报公开内容并进行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二、公开范围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以框架协议方式实施的采购(即按规定应当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除外)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即需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挂网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和适用于《招标投标法》的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三、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见附件。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开时间

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门预算调整临时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年初亟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最迟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注:年初亟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可在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前就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信息,以免挂网不足规定时长);除此之外,2023年初部门预算中已明确的政府采购项目意向信息应随部门预算公开同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一次性集中公开完毕,时间最迟不晚于2023年2月7日,且政府采购活动开始时间需在政府采购意向信息公开至少30天后。

五、公开依据

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政府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政府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年初部门预算已明确的项目,应于6月30日前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恩施州财政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