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质量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7
关于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质量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为落实“稳就业”工作,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技兴荆楚”工程,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质量,  促进广大劳动者充分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1)精神和州政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突出培训工作重点

(一)围绕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培训。对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安排专人联系,科学制定培训项目,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积极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努力提高劳动技能实现再就业。

(二)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培训。整合多部门培训补贴政策和资金,联合开展产业人才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努力培养产业急需的实用型人才。要结合产业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选择培训职业(工种),建立健全县级《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因地制宜开展好就业技能培训,适当组织项目制培训。对重点产业企业、工业园区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主动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指导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降低企业人才培养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围绕劳务品牌创建开展培训。围绕本县市特色产业和从业人群就业特点,持续对特定职业(工种)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整体提高劳务品牌从业人员的就业规模、技能水平及就业质量,每个县市至少打造1个省级重点劳务品牌,构建“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的劳务品牌发展格局。州本级组织开展劳务品牌示范培训班。

二、进一步提高培训机构建设质量

(一)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支持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加大实训设备投入,州本级、县市要力争建设一个以上的 公共实训基地。对于基础设施完善、培训工位充足、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培训管理规范的职业培训机构,在培训计划指标分配上予以倾斜。

(二)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创业培训班至少配备2名具有资质的教师共同授课。就业技能培训班优先聘用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水平(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州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州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获得州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的等各类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提升授课质量。

(三)加强培训课程设计。规范使用培训教材,优先选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中的教材,严禁使用劣质、盗版教材,严防“有害”培训。劳务品牌专项培训要统一培训课程设置标准,突出培训特色,适当引进和增加符合时代要求、就业市场需求的新内容,努力建设劳务品牌专项培训地方标准,进一步提升劳务品牌价值。

三、进一步强化培训考核发证和就业指导

(一)加强培训考核鉴定发证。对于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要将培训取得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的比例作为检验培训效 果的重要指标,培训取证率达到20%以上。对于不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项目,要结合《湖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鼓励参训人员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对满足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和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加强参训人员就业指导。鼓励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 “订岗式”培训,形成培训、就业工作闭环,帮助参训人员就好业。加强高质量培训项目开发,探索“政府补一点、企业出一点、群众贴一点”的合作式培训模式,由职业培训机构聘请省内外一流培训师资团队进行授课或组织学员到沿海发达地区交流学习,为职业期望值较高的就业人群提供差异化就业服务,让参训人员能够实现高质量就业。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计划管理。坚持把关监管前移,对就业创业培训,由州人社局就业科商州就业局按月或季度拟定培训计划,报州人社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向市场公开发布。有意向的职业培 训机构向州人社局自主申报并提交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培训对象、培训师资、培训设备、培训教材、培训考核、培训后就业渠道和岗位等),由州人社局比选择优确定承训主体。对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由州人社局职建科、 就业科按月或季度分别拟定企业培训计划,报州人社局局长办公 会审定支持企业名单。州就业局负责完成就业创业培训和岗前培 训的开班、过程监管、资金拨付等后续工作。州人社局职建科负 责完成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备案、过程监管、资金拨付等后续工作。县市培训工作程序由县市人社局研究确定。

(二)加强补贴对象身份核验。统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民政、残联、医疗保险、教育等部门数据,建立全州就业创业培训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比,加强补贴对象个人身份信息核验,确保各项补贴精准发放。

(三)加强信息化手段监管。就业创业培训使用“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进行经办,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用“湖北省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经办,未通过系统经办的培训不予补贴。采用“线上+线下+随机抽查”的模式,线上进行开班检查、每天进行人脸识别考勤打卡,线下实地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并随机进行电话回访抽查,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严防职 业培训机构虚报培训人数、同一班次重复申报、缩短培训时间等手段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培训工作统计调度。明确专人负责培训数据统计,按月调度培训人数、补贴人数、取证人数和就业人数。人社局、就业局负责人要定期分析研判,精准掌握培训工作推进情况。要 加快培训补贴资金拨付进度,积极争取资金保障,缩短资金拨付 周期,确保培训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与培训系统经办数据相一致,高质量完成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