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宣恩县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补贴兑现办法(试行)》的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9
【解读】关于《宣恩县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补贴兑现办法(试行)》的解读

现将关于《宣恩县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补贴兑现办法(试行)》的情况解读如下。

一、兑现办法出台的总体情况

根据我县出台的关于支持产业项目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奖补资金管理,体现政府诚信招商原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于招商企业及时获得各项奖励补贴资金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兑现办法具体内容

(一)明确对象及兑现范围。与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或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并落户宣恩县的企业兑现范围包括我县所有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补贴。

(二)资金来源。一是政府预算,县人民政府根据招商引资政策,统筹各级各类补助资金,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作为投资补助奖补给企业。二是平台自筹,由宣恩园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年度预算额度自筹资金,作为县招商引资奖补资金兑现的主要渠道。

(三)资金兑现主体

1.入驻宣恩工业园区的企业奖补项目,由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招商服务中心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提出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入驻乡镇的企业奖补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县招商服务中心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提出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纳入乡镇财政体制结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资金兑现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依据投资协议约定情况,就本办法所涉奖补项目达到相关条件时,向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部门审核。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企业申请后,严格审核,由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接相关部门,在“宣恩县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补贴资金审核审批表”签字盖章。

3.资金审批。完成会审后将审批表经分管副县长审核签字,报常务副县长审批。

4.资金兑付。对企业的奖补资金统一授权宣恩园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兑现。由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乡镇与宣恩园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兑现协议,宣恩园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的额度,先行筹集资金兑现,届时依据协议及资金兑现情况,与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结算。

5.宣恩园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受托兑现中发生的资金成本,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解决。

(五)资金管理。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资金来源,建立专账,奖补资金兑现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核算,规范管理,严禁产生隐性债务。